“練習怎麼讓光球脫離魔杖。”艾伯特翻了翻自己的筆記,繼續道,“早上,我去找史密斯教授喝茶時,還特意問過史密斯教授這件事。”
每次在與其他人溝通時,艾伯特都會抽出一點時間,向對方詢問自己的問題,他們通常會幫艾伯特解答問題。
“你可以做到嗎?”喬治更好奇了。
“不行!至少暫時不行。”
艾伯特輕聲念咒,讓自己的魔杖頂端再次亮起光芒。然後,他輕輕抖了一下魔杖,嗯,沒錯,就是抖了一下,就好像要把光芒從魔杖頂端上抖下來。
艾伯特的發光咒已經升到二級了,就連他自己都不清楚是什麼時候升上去的,但毫無疑問,他的發光咒用的比以前更加嫻熟了。
目前,甚至有向無聲施法的趨勢改變。
至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化呢?
還真要歸功於艾伯特把自己的巫師血脈升到了四級。
上學期畢業後,格蘭芬多的榮耀任務順利完成了,這個任務給艾伯特1個技能點,加上救援行動任務的兩點,艾伯特便把巫師血脈升到了三級。
三級後,艾伯特就感覺到自己有了明顯的變化,魔法力量一下子增強了不少,然後,他就直接把巫師之路的任務也給領了,把巫師血脈升到四級。
嗯,其實是艾伯特擔心技能隻能升到五級。
按照三級需要一萬的經驗來算,技能的等級不會太高,不然就算有,獲得的經驗也跟不上了。
如果二級後,升級技能的經驗都需要翻五倍,五級就需要二十五萬經驗,這幾乎是無法填補上的窟窿。
所以,艾伯特的判斷是技能五級封頂。
他不會冒險去等待四級後再嘗試,萬一隻能升到四級,艾伯特不就得哭暈在廁所裡了。
當然,選在這時候升上去,其實還有個原因,他想搞事。
搞事需要實力,而實力是自信的源泉,提高魔法力量無疑是增加自己實力的最快方法。
所以,艾伯特在麵對赫托克達格沃斯的時候很自信,還想順便從他身上榨點任務出來,結果讓他有點小失望。
隨著魔法力量的提升,艾伯特的魔法威力也會變得會更強,學習魔法會比以前更快,而且,他說不定有機會嘗試一下進禁林裡尋找所謂的格蘭芬多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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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能在這任務上能撈多少好處,艾伯特還是蠻期待的。
“彆抖了,你都快要戳瞎彆人的眼睛了。”珊娜忍不住抱怨道。
話剛說完,就看到有一顆微弱的光球從魔杖上分離出來,就好像螢火球般慢慢飛起,最後毫無預兆地消失不見了。
“我剛剛眼花嗎?”珊娜揉了揉眼睛,喃喃道。
“不,沒有眼花,我剛剛也看到了!”李喬丹驚訝的長大嘴,望著艾伯特,“你是怎麼做到的?”
“嗯,”艾伯特回憶了一下剛剛的那種感覺,“好像是”
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又有一個光球從魔杖上分離出來,同樣沒能維持多久,就又憑空消失不見了。
“我希望它從魔杖上分離出來。”艾伯特輕聲道,“不過,光球好像不受我的控製。”
按照史密斯的說法,光球脫離魔杖後,可以按照他的意願進行簡單控製。
艾伯特並未徹底成功,但這無疑是個好的開頭,現在按史密斯教導的方式多多練習。
“我從來不知道發光咒還能這樣用。”珊娜抽出魔杖嘗試了一下,可惜沒能成功。於是,她忍不住問道:“這有什麼訣竅嗎?”
這一刻,眾人都豎起耳朵,生怕錯過所謂的訣竅。(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