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高健指著沈潔,氣的說不出話。
沈潔不悅的把他手指給按下去,“我討厭人家用手指著我。”
“還有你自己腦子都送廢渣渣,明明上次自己也說了色字頭上一把刀,結果還是再次犯蠢。”
“明明你不是做生意的嗎?結果。。”沈潔覺得高健現在能賺錢,應該是遇到了一個好機會。
在這個豬做生意都能賺錢的年代,高健那麼蠢的腦子,會做生意賺錢,不應該和腦子有關,而應該和這個年代有關。
“你說如果遇到一個高明點的,稍微用點手段,你是否會再次掉進去。”
算了,沈潔知道高健的腦子不大聰明,知道他過的不好,也就放心了。
就算這人回去後繼續做生意,想來也是給人賺的錢,不知道何時會再次給人騙走錢。
臨走的時候,想起某人,順口問了句,“對了,你知道沈媛的情況嗎?”
“我知道她去了港城,上次我回去進貨,聽人提起她,說在港城那邊買了房子,當起了寓公。”
提到她,高健就又想起那些錢可是他的,都是他的。
如果他當初也跟著去港城,把手上的錢拿去買房子當寓公,現在小日子一定也是過的各種滋潤。
高健真的後悔,如果當初他立馬跟去港城,大概率應該會找到沈媛,然後逼她把錢拿出來。
可現在想要在偌大的港城找到沈媛,不是容易的事。
不過沒有關係,他再弄到一些錢就去港城,或者直接找個富婆。
這些年經常有港城那邊的人過來,有找小姑娘,有找男人的,高健都不知道聽到多少這樣的消息。
他以前都是一聽而過,從來沒有放在心上,他可是想著自己要成為大老板的。
現在他手上的本金不多,生意也沒有以前好做,都知道進貨地方,現在加入的人揮舞著鈔票南下,他其實優勢不多。
思來想去的高健,很快就做好選擇,就找個富婆過去,弄到一些錢後就在港城那頭定居。
打定主意的高健送走了勘察現場的民警後,就跑到一處,也是他最後的秘密基地,從裡麵找出了五六千現金。
哈哈哈,誰都不會想到,他還是留了一個心眼,“走,買車票。”
當然臨走前,他還是走了一趟潘家園子,買了一點他覺得是古董的小玩意。
高健從來沒有告訴過人家,小時候他家隔壁的鄰居懂點這個,他小時候因為家裡窮,沒有人願意和他玩,就去瘋老頭家聽他嘮叨一二,也慢慢的學會了點。
隻是他知道他的水平,就是一個三腳貓的水平,從來沒有想過要入場,一旦看走眼,可是要虧進去很多錢。
瘋老頭說他忙碌操勞一輩子,臨老卻打眼,收到了幾件假古董,把辛苦積攢下來的積蓄全部都賠進去。
現在的他可不管那麼多,他也要求不高,但凡能有一點真貨,等他到了那邊後,就可以出手然後買樓。
到時候他也要做寓公,有錢就買房子,要麼就是存銀行,絕對不能放在身上,高健打定主意,同樣的錯誤可絕對不會犯第三次。(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