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新宇交代了自己為什麼要娶大隊長家女兒的原因。
那會兒他剛加入組織,是一個沒人關注的小嘍囉,他不甘心。
就在他想著怎麼能再往上爬幾步的時侯機會出現了,組織的人抓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和她不到五歲的兒子。
某一天晚上,女人趁著大家都喝醉了酒就把兒子偷偷送出去了。
當時史新宇是看到了的,不過他心軟了沒有管,他知道一旦他出聲製止,那娘倆一定活不過當晚。
可是那女人也是個傻的,把兒子送出去還不消停,她居然又回來了。
史新宇原本在裝睡,奈何女人慌亂中鬨出的動靜太大把周圍的人都弄醒了。
他反應最快,明白女人是完蛋了,當即心一橫提著刀就把女人拖出去了。
與其讓彆人立了這個功,還不如自己去,左右她都是要死的。
把女人拽出去以後因為太慌張所以根本沒注意周圍的情況,他咬了咬牙閉上眼幾刀下去人就不動彈了。
就在他把女人一把推在地上的時候,突然對麵草叢裡傳出來幾聲女人的聲音。
史新宇察覺到不對勁,他拿著刀一步一步往前走,快到草叢的時候一把將眼前半人高的雜草扒拉開。
裡麵蹲著一個受了驚嚇的女孩,她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嘴巴,待看清來人的臉後沒忍住還是叫了出來。
史新宇抹了把臉上濺上的鮮血,沒好氣地罵了幾句,刀子一扔,出手捂住了對方的嘴。
可是他沒有注意到,女孩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反應也越來越平淡,最後甚至暈了過去。
當時史新宇沒想彆的,他認識她是大隊長家的女兒,估計是在後山迷了路,碰巧又遇上了這種事。
他見組織裡沒有人發現,也沒人出來,就直接將女孩抱了起來,把人硬是抱在了大隊長家門口。
不過把人往門口一放他就走了,根本沒想過人醒來怎麼辦,她親眼看見了自己殺人,一定會去報公安的。
史新宇回去以後才想起來,當天晚上都寫好了遺書,想好了死後遺體放在哪裡,把後事安排的明明白白。
可是他一連等了三天都沒等到公安同誌來抓他,在第四天的時候還是沒忍住下山了。
下山以後才聽見大隊裡的人都議論,說是大隊長家的女兒不知道怎麼突然傻了。
他聽到這件事的時候心裡不知道是什麼感受,就是覺得彆扭,很不舒服,一連幾個晚上都沒有睡好覺。
後來因為那個事情他在組織裡算是被人認識了,也慢慢的混開了。
從那以後他更加的放肆,手裡的人命也越來越多,他一步步陷入深淵。
隻是偶爾想起那個臉蛋白白嫩嫩,眼睛圓圓的,眼角掛著幾滴眼淚的姑娘,她的兩根黑亮的麻花辮始終在自己心頭盤旋。
他以為這是愧疚,所以在幾年過後,在知道村裡嬸子都在議論她一輩子嫁不出去的時候求娶了她。
史新宇是個爛人,但他可以勾搭任何小姑娘,卻從不對她有過過分的舉動,他總是嘴上說著是利用她,利用她全家,可也從來沒有讓劉治為他做過什麼。
利用這個詞,說的多了,自己都要相信了。
史新宇靠著一棵樹簡單說完了所有的事情,沒有任何感情,有些東西他不願去說。
不管怎樣他都是要死的,何必在最後再給她身上沾上臟汙,她已經夠可憐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