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兒子可沒她那麼精明,看到錢也是驚了一下,“媽,你哪來那麼多錢?”
他知道,他娘身上最多隻有兩百,還都是毛票存起來的。
可眼前這些大團結都是嶄新的。
朱大春差點沒被眼小兒子給氣死,她原本想著就算去坐牢,有了這錢,她也值了。
但現在小兒子說的那些話,這些錢可能是保不住了。
她知道現在多說多錯,不說話了。
派出所的人員對這些錢也起疑了,“錢也帶走,說不定是贓款。”
朱大春眼皮一翻,暈了過去。
暈了,人也是要抓走的。
到了派出所,朱大春熬到淩晨終於開口了。
她說是嫉妒林有泉家裡日子越過越好,又不肯讓她兒子去他們鋪子做事。
“朱大春,是誰唆使你做這事的?林家鋪子損失五千,你彆以為進去了,就不用賠了。
就算那一千是你的,賠給他家也不夠,牢你要坐,錢也要賠。”
一聽說賠錢,朱大春就不乾了,立即把她身後的人交待了出來。
隻是對方見她的時候,戴著口罩,她也不知道對方長什麼樣子,隻知道是個男人,還有可能是個中年人。
對方說的是普通話,不像是這邊的人。
隻有朱大春接觸過那人,線索又太少,林家也不與彆人結仇,找到那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朱大春坐牢是肯定的,林家的損失她的幾個兒子共同負擔。
本來兩家關係就有些緊張,出了這事後,村子裡的閒言碎語不少。
說林家狠心,連親戚都送去坐牢。
也有說林家自己發財了,不帶親戚活該。
朱大春的兩個兒子,也天天去林家,求林父出個和解書,讓他們的娘出來。
林媽很生氣,朱大春是犯罪,並不是民事糾紛。
她覺得這地方是不能再待下去了。
於是與林父商量了下後,把鋪子交給了二女兒與女婿,啟程去北城了。
予姝見到林媽的時候年初六了。
林父與林媽與兩個兒子住一起,出發前他們拍了電報,家裡房間早給他們準備好了。
林媽看到比鄉下院子還要大的城裡房子,“我這是早早享我家小四的福了!”
轉頭對著兩個兒子說道:“買房的錢,趕緊掙出來還給你妹妹,不能老占你妹妹便宜。”
林大哥說道:“媽,我們知道的,不隻還錢,我們還要掙錢給妹妹買房子。”
林三哥,“還要買鋪子,買最好看的首飾。”
林父也表態,“我們一家子一起掙,小四想要什麼跟爸說。”
林予姝感受了家人對她的偏愛,錢她有,家人的關心,在乎,是錢買不到的。
“爸,媽,現在你們過來了,什麼時候約個時間,跟灼辰家人聚一聚。”
說到女婿,林媽才想起女兒已經出嫁了。
不由心一酸,要不是她當年沒發現小孩子被抱錯了,孩子也不會這麼早嫁人。
林媽轉身瞪了林父,當年生產可是孩子爸全程照顧的,她沒發現,孩子爸也沒發現,兩人都有責任。
女婿搶走他的小棉襖,林父不滿的說道:“他怎麼沒跟你一起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