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彥抱著紅毛大狐狸往場外走,沿途拒絕數個想買狐狸皮的人類。
“胡百禮的傷得包紮一下,我先回客棧了。傳銘去清談會場告訴先生一聲。”
何傳銘才不想去見自家老爹,紅毛大狐狸多有趣啊。去清談會場傳口信,肯定會被他爹留下,不定什麼時候能回去呢。
“小春,你去找我爹和趙夫子,就說我和辛彥回客棧了。”
王小春給何傳銘當隨從好些年了,實在太了解自家公子二傻子屬性,不看嚴實點,不定被誰給賣了。委婉道:“二公子,我先送你們回去,再回來稟告老爺。”
小老頭穆一木山羊胡一翹一翹,跟在辛彥身後急得抓耳撓腮。
就是那種你明知道對方有秘密。對方也明明白白地跟你說,對,我有秘密,但我就是不告訴你謎底嘿,真是壞透了。
辛彥在馬場找到自家矮腳驢。
車夫大毛一眼看到紅毛大狐狸,驚訝道:“胡百禮?”
辛彥不急不躁點頭:“被箭矢傷了腳,帶他回客棧治傷。”
穆一木扭頭看辛彥:“真是你家養的狐狸?”
大毛利落地套上驢車,笑道:“那當然,我們整個村都認識胡百禮,他每天都去趙夫子學堂讀書呢。”
辛彥摸摸瘦成皮包骨的紅毛大狐狸,道:“嗯,家養的。不是外麵的野狐狸。後來跑丟了。”
穆一木更好奇了,他是知道辛彥從梧桐縣來的。騎快馬也要五六天的路程,馬車走上七八天都不算多。
“怎麼會跑到錦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