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陽高照,暑氣逼人,悶得人心慌。自茶樓回來再次落筆策略之時,薑藏月突兀想到時年六歲,因不識字差點死於荒郊野外無人知。
薑藏月坐於屋中,手中筆頓了頓,那一滴墨突兀落下,暈染開一片濃重墨跡。
她垂下眼睫。
四門選拔向來殘酷,多的是你死我活,不擇手段。而她年歲最小,力氣不及,又身量尚矮。每每搏殺之時,總被打得鼻青臉腫,滿身是傷。
滿初眼瞧著屋中安靜,也未去打擾。
當時四門之間,卻有一粗腰圓臂,滿臉橫肉之子,最是喜歡挑軟柿子捏。
她身板瘦小又營養不良,自然是最好欺辱的對象,沒有一個人想在四門墊底,那樣的後果太殘酷。
所以在她前往亂葬崗練膽之時,那凶神惡煞的小子也追了出來,身上攜帶凶器,隻恨不能將她殺死於亂葬崗。
可她那時彆的沒記住,就記住了顧崇之的一句話。
想要不被挨打,就要往死裡打,挨過越多的打,承受力也就越強。
屋簷下的鈴颯颯作響,風順著菱花窗進屋,熱浪將臉吹得火辣辣。
薑藏月瞧著筆杆出神。
她依舊記得那小子生得高大,眉目凶殘,破爛衣擺處沾著風化成褐色的血跡,一瞧便知死在他手上的人不止一個,僅僅是為了自己不墊底被丟去喂狼。
她當時是害怕的,她並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厲害。
然而害怕有用的話,她也不會於此時站在亂葬崗。
那小子見她不說話,當即仗著身高上前就給了她兩巴掌,直接給她扇翻在地。
“當真是個沒用的東西。”他甩了兩巴掌又猙獰掏出刀子:“今日你就去死吧!”
可真挨了打,臉上火辣辣的疼,她又想著,最差不過一死,為何不試試呢?
她身子嬌小,小也有小的好處,乾脆就逮住此人的下三路動手,無關下流,也無關卑鄙無恥。
她隻是想
活下來。
後來她活下來了。
她用刀子砍斷了他的子孫根,又一刀一刀將他的手腕腳腕戳得稀爛,隱隱不成人形。
滿身的血她在泥地裡滾了好幾圈也再瞧不出什麼,身上中了四刀,好在不是致命處。
到了山下,她本想進城,卻遲遲寫不出四門在汴京掩護的府邸位置,被守門之人當做流民攔在城外。
她縮在城牆邊瀕死想著,身上的血快流儘了啊,可她還沒有報仇。
就在她奄奄一息時,顧崇之提著她的衣領將她帶上回城的馬車。
“當你是個聰明的,原也是個蠢貨。”
薑藏月血腥泥汙凝固皮肉,想張口卻咳了一聲,鼻腔裡全是血腥味。
顧崇之嘴上叼著狗尾巴草,屈起腿瞧她半晌:“要不要跟老子學認字?”
再如今日,必死無疑。
午間微熱的風灌滿整個宮巷,深紅磚牆積滿了一層疊一層的灰塵,蟬鳴不歇。
薑藏月聽到了當年說的那一個‘好’字。
她想活下去。
她想報仇。(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