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的講,狂笑之蝠不能算是完全的依托答辯,在他初次登場的時候,不論是人設還是能力,都是比較引人注目的。
這是一種戲劇化的處理方式,因為剛剛開篇的金屬大事件需要一個抓人眼球的點,殺死了小醜的蝙蝠俠就會是很好的噱頭。
有一說一,從漫畫繪製的角度來看,狂笑之蝠的形象設計相當優秀,他們並沒有簡單的給穿著蝙蝠裝的蝙蝠俠畫上一張大嘴,而是給他重新設計了服裝。
相較於蝙蝠俠的服裝,狂笑的服裝更加暴露,這是從傳統經典騎士形象轉變為現代主義漫畫角色的符號,本應該得到很多信奉新自由主義的讀者的喜歡。
因為終於古板又守舊的蝙蝠俠突破了他的底線,殺死了那個令人討厭的罪犯,典型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他終於變成了某些讀者所期待的,不是忍耐苦難的英雄,而是報複苦難的複仇者。
可弄到最後,連這部分人也唾棄這個新角色,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是蝙蝠俠和小醜的結合體,但他的體內沒有任何蝙蝠俠和小醜的因素。
編劇設計出了這樣一個形象,給了他一個設定,這個設定可能原本是極為宏大和充滿哲思的,但他們玩脫了,導致這變成了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一部分人期待狂笑之蝠出場,是他們想看到殺死了小醜的蝙蝠俠和被蝙蝠俠殺死的小醜的碰撞,那一定是充滿藝術性和哲學性的討論,dc的讀者就愛看這個,他們就是好這口。
也有一部分新讀者厭煩了來回的說教,他們期待的是蝙蝠俠和小醜聯手爽殺,那一定非常痛快且酣暢淋漓,說不定還能成為dc漫畫風格裡程碑式的事件。
但編劇非常神奇的兩者都沒有做到,在“yesrn”中選擇了“r”。
這比喻簡直太貼切了,除了超出常理、不可理喻之外,還毫無道理。
他們編織了又一個尋常的故事,和之前的絕大多數大事件沒有太大的不同,然後把這個人設炫酷炸天的角色塞進去,而他展現出來的所有能力就是故事開始之前劇透和故事完成之後馬後炮。
關鍵不論是之前的劇透,還是之後的馬後炮,都完全不精彩,就相當於把編劇編出來的那個平常的故事重複了一遍又一遍。
就好像拎著讀者的耳朵在說,快看我精心設計的情節,快看我獨一無二的反轉。
讀者可以接受“平常”――平均水平的故事結構,不出大錯的畫風,甚至是稍顯老套的角色設計,但你不能把一本平常漫畫的第一頁重複60遍就當做一本新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