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說得那名女巫一噎。
生命無價,所以隻有生命能償還生命,這話簡直絕了。
她要是反對豈不是認為生命能用價值來衡量?
雖然在現實中生命確實有價,但無論站在魔法部還是法律本身的角度顯然都不應當宣揚這種現實的無奈,而應當宣揚理想的正義。
“看來你的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如果有什麼疑問歡迎隨時來找我。”
伯納德笑著朝陷入沉默的女巫點點頭。
“伯納德先生,我也有問題想問。”
一名年輕男巫皺著眉開口,說話時還拿出了一本法條。
“哦?”
看得出來他是真的有所疑惑,伯納德也知道自己的法條中有些容易引起誤會、需要解釋的地方,因此收斂了攻擊性:
“請說。”
“首先,法條中有這樣一條:‘若罪犯同時犯有多項罪名,最終審判結果應將各項罪名的判罰疊加計算’。對於這一條我原本可以理解,但在這一條的附頁中舉的例2……”
為了方便這幫巫師理解法條內容,伯納德還額外附上了一些例子,男巫所說的就是其中一條:
“在例2當中,犯人所犯的各項罪行判罰累加之後為有期徒刑4785年加死刑……我能理解判罰累加,但200年以上的繼續累加應該就沒有什麼意義了吧?更何況還要再加上死刑,這樣的判罰意義何在?”
原本這一條法條是沒問題的,現實中這樣4785年有期徒刑加死刑的情況也確實有出現的可能,可出現在附頁的舉例當中就有問題了。
法條附頁的舉例,每一個例子都有自己的特殊意義,他想知道伯納德選擇這樣一個例子的目的何在?總不能是為了顯示自己數學好吧?
“這確實是一個有現實意義的問題,希望後續的提問者可以向這位同僚學習。”
說話間輕描淡寫地進行了一波拉踩,伯納德解釋道:
“這一條例子其實要結合其他信息來理解,首先,新法條中有關於假釋和減刑的規定……”
之前的魔法部是沒有什麼假釋之類的規定的,要麼交錢為自己辯護無罪然後直接放人,要麼老老實實蹲大獄,基本沒有中間項,而攝魂怪看守的阿茲卡班也不存在什麼表現良好之類的情況。
因此第一次看到假釋條例之後大家還覺得挺新奇的,可問題是……
“伯納德先生,不提那個死刑,光4785年的刑期要想通過假釋和減刑出獄所花費的時間就遠超人類能夠擁有的壽命。”
那名男巫忍不住提醒了一下伯納德。
假釋和減刑也是有規定的,一個人無論表現如何良好,減刑都減不到自己活著的時候,這怕不是個地獄笑話。
“所以我剛才說了‘首先’,聽完我的話……相信我,重建後的阿茲卡班會是一個溫暖陽光,致力於引人向善的地方,所以這名犯人完全不用擔心他所獲取的假釋和減刑用不上。”
伯納德露出了一個讓人背後一寒的微笑:
“因為重建後的阿茲卡班能夠保證:無論犯人最終的判罰為何,一千年也好一萬年也好,都能夠完完整整地體驗完全部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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