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威摸著腦袋上麵原本光溜溜的地方,在船上一個月,倒是長出來一點兒,乾脆就讓把兩邊的頭發推光,頭頂留了個寸頭。
他在理發店還看到了發油,要不是頭發太短了,他倒是想留個兩邊鏟的油頭的。
看著鏡子裡精神奕奕的短發青年,陳正威感覺順眼多了。
起身出去後又找個紳士服的店,這裡有成衣和定製,甚至還有二手的衣服賣。
店裡是個戴著眼鏡的老師傅。
“要正裝還是非正裝”
紳士服在這個時候分成兩大類,正裝通常都是燕尾,是褲子和馬甲外套三件。
裡麵是淺色立領襯衣,領口紮著絲巾或者是一種叫做阿方克斯的領巾,有些類似領帶,不過係上後褶皺很多,有些鼓脹。
而非正裝是短尾,這時候叫做袋型常服,因為正式禮服是將肩部墊起來的,也要進行束腰,而這種衣服像口袋直接套在身上,比較隨意,是這幾年才流行起來的。
實際上這種已經很接近陳正威熟悉的西服了。
陳正威了解一下後就選了兩套短款的黑色西服,一套亞麻色的褲子加馬甲,一套白色的褲子和馬甲。
四件白色襯衣,還選了個絲綢的高頂禮帽。
在這個時期,帽子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必須要戴的配飾。
像工人會戴鴨舌帽,而修路工、報紙小販、送奶工會戴軟氈帽,而絲綢的高頂禮帽是富人最喜歡的選擇。
陳正威深知出門做事,衣服一定要得體。
人靠衣裝麼!
而且這裡的錢購買力很強,這些加在一起,隻花了7塊。
其中西裝一套6塊75分,已經是比較考究的絲綢麵料,襯衣一件0分到塊錢。
而在隔壁的皮鞋店,一雙高檔的皮鞋隻需要到2塊錢。
片刻後,陳正威換了一身衣服出來,陳正虎心中暗暗乍舌。
這片刻的功夫,陳正威就花了9塊50分,自己一個月都賺不到這麼多。
看著身穿亞麻色的褲子和馬甲,白襯衣,黑色西服外套,還戴著高頂禮帽的陳正威,就連他也不得不承認對方比自己更像是一個在這邊紮根的人。
而且還是有錢人。
不過陳正虎總感覺好像少了點什麼,片刻後恍然大悟。
“你還缺一根文明杖!”
“文明杖……”陳正威聽到這名字就有些嗤之以鼻,心想印第安人肯定有話說。
不過手杖還是要買的。
轉了半圈才找到一家賣手杖的店,陳正威饒有興致的打量一圈後問:“有沒有那種中間帶劍的手杖”
“很少有人用,裡麵如果要夾劍,隻能是鬼佬的細劍,以刺為主。速度雖然快,但不能硬碰硬,很容易折斷,咱們明人用不習慣。要的話需要訂做,七天能做好。”手杖店的老板說道。
“咦”陳正威頓時笑起來,這老板是個行家啊。
“那短劍呢”
“將杖身加粗一點,短劍倒是可以想想辦法。不過也會比正常短劍細一些!”那老板想了想後認真道。
“那就短劍!”陳正威立刻道。
隨後買了一把金銀做頂部裝飾的手杖,大拇指粗細,隨手揮舞兩下,還算順手,價格是2塊45分,又給了老板兩塊錢作為訂金,訂製一把中間是短劍的手杖。
將這些忙活完,也到傍晚了,找地方又吃了晚飯,三人回去休息。
陳正虎本來也想離開,不過被陳正威留下打聽這邊的情況。
快到深夜時陳正虎走後,陳正威琢磨一下,這邊情況下比他想的還複雜,尤其是華人的處境很惡劣。
自己在這邊還是得在寧陽會館立足。
畢竟這些人都是鄉黨,而在海外討生活,鄉黨、宗親都相對可靠一些。
不過會館裡那些習慣忍氣吞聲的老家夥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像黃寶儒這樣的青壯派,光有這個心,手下連能用的人都沒有,根本沒那個魄力和手腕。
自己拉攏一群青壯,就能反客為主,將寧陽會館給吞了。
寧陽會館是最大的幾個會館之一,起碼有五六千會員。
這些人雖然沒什麼大用,但每人每年五塊錢會費,這一年下來就是兩三萬。
這些錢交到那些老東西手裡有什麼用
交到自己手裡,自己才能庇護他們的安全,幫他們搞定麻煩啊!
……
陳巧娘和陳正武在一張床上,陳巧娘側身看著黑暗中的陳正威,半響後突然小聲問道:“哥,真的是你麼”
“什麼”陳正威挑了下眉毛,自己這麼明顯麼
“就是覺得你跟以前不一樣……”陳巧娘的聲音有些緊張。
陳正威翻找了一下記憶,哼哼道:“你八歲尿褲子我都記得,還被爹抽了一頓。”
“連家都沒了,不能再像以前那麼活了。我要變,你們也得變,才能在這活下去。不但要活,還得比彆人活得好!”
聽著陳正威斬釘截鐵的語氣,陳巧娘眼中多了幾分安心。
“哥!”
“我知道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