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把短劍算起來絕對算是古董,這是當年凱在卡梅洛特時代,乾掉一個自稱殺手之王的家夥之後,獲得的戰利品。這把黑色短劍,不僅質地極度堅硬,而且鋒利無比,關鍵是上麵沒有任何反光,在夜晚的時候,根本看不到劍身,揮舞間也沒有絲毫聲音,絕對是刺殺的利器。凱的職業是騎士,對刺客涉獵的不多,所以這短劍一直沒什麼用處。
直到今天,凱才想起來自己有這麼一把劍。
在得知這幫墨西哥毒販打算派人刺殺自己之後,凱就決定反擊了。對於毒販,凱一向深惡痛絕。既然知道這幫墨西哥人打算找人乾掉自己,以凱的個性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斃。
尤其是在不知道對方的刺殺什麼時候來臨的時候,凱就決定主動出擊。凱不怕刺殺,可問題是鬼知道那些被派來的殺手會不會在嘉德鎮傷及無辜?
這一年來嘉德鎮已經夠慘了,眼看就要聖誕節了,凱作為警長自然不能讓人在這個節骨眼上給小鎮居民添堵。
所以凱決定直接解決問題的源頭,隻要這個盧頓家族沒了,那些殺手自然就沒必要千裡迢迢跑到嘉德鎮行凶了。對一般的罪犯,凱或許不會用這麼決絕的手段,但對毒梟,特彆是中美洲和南美洲的那些毒梟……對他們手軟,完全是對其他人的殘忍,這些家夥為了錢,什麼殘忍的手段都敢用,甚至可以說,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被判死刑一點不算冤枉。
說到這個,凱就不得不吐槽下歐美國家的法律了。玩什麼取消死刑,這不是鬨嗎?要是這些毒梟被警察抓,最多就是終身監禁,什麼幾百年刑期什麼,都是扯,誰特麼會等他們死後,把他們的骨頭繼續關在牢裡?看著嚴重一些,其實和終身監禁沒區彆。
哪像中國,對待毒販,就一個辦法,從嚴從重,那多好,能夠威懾那些蠢蠢欲動之輩。毒品原本就是一個造孽的東西,而販賣這些東西,那比造孽還造孽。
凱這一輩子,最討厭兩種罪犯,一是販毒,二是人販子。一個是荼毒眾生,另一個就是滅絕人性。
反正凱覺得,這種人交給美國法律去審判,就是對那些受害者犯罪。把他們送上西天,也算是凱對美國的和諧社會做貢獻了,至少能省下納稅人的錢。
在乾掉了兩個嘍囉之後,凱就這樣閒庭信步的朝彆墅走去。
他在自己身上加持了一個法術,這是凱無意中得到一個法術,沒有名字,但效果卻非常不錯,可以大大降低自身存在感,任何人在看到凱的時候,都會下意識的忽略他的存在,就好像他是無關緊要的人一般,甚至就算看到了他,也記不住他長什麼樣。這就是一種模糊他人認知的法術。
這個法術比不上真正的潛行,但對凱來說已經足夠了。
他就這樣,像散步一樣,隨意的在莊園中走動,看到那些持槍的匪徒,就以最快的速度讓他們早登極樂。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
不過即便再有法術,其他人也不是真的憨憨,人少了自然會有感覺不妙。
整個莊園少說也有五十個搶手做保鏢,可自從停電之後,莊園裡巡邏的搶手就感覺不妙了,特麼的,他們在莊園轉了一圈,都沒碰到一個同伴!莊園才多大?
你說有人去開小差,可特麼也不能全部去開小差,就他們幾個儘忠職守吧?那太扯了。
所以很快這些情況就被反應到了盧頓那裡。
盧頓立刻派人去找,結果在草叢裡,花園裡發現了三十幾具屍體!全部是一擊斃命!
這把幸存的人都快嚇死!
他們不是沒見過死人,可死的這麼乾脆利索,連慘叫都沒有,就有點玄幻了。盧頓立刻讓所有人都進屋子裡,聚在一起,然後讓手下……打電話報警!
沒錯,盧頓不是傻瓜,相反他的經驗相當豐富,他看了那些屍體,每一個人都是一擊斃命,沒有一丁點多餘的傷口,甚至連血都沒流多少,那些被殺的倒黴蛋,全部命中要害,心臟,喉嚨,脊椎,後腦。這幾處要害中除了心臟和喉嚨會出血多之外,其他地方除了傷口處有點血之外,根本不會有多餘的血跡。
特彆是後腦,人的後腦很硬,可在後腦和脊椎連接處是一個非常致命的地方,隻要刀夠快,一刀下去,直接入腦,立馬嗝屁。而且乾淨沒汙漬。
看到這些傷口,盧頓馬上明白,來人絕對是高手,而且是那種非一般意義上的高手。盧頓之所以敢從墨西哥來到美國闖天下,甚至打算對警察動手,自然有自己依仗。他又不是真的莽夫,當然知道,美國政府可不好惹。
他之前在機緣巧合之下,接觸到了一些普通人一輩子都接觸不到的秘密。他和一個神秘的刺客組織搭上了線。也是在這些刺客身上,他看到世界的另外一麵,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些遠超常人的存在。
這個組織隻認錢不認人,隻要給錢,給出目標,他們就一定會完成任務。
這次盧頓就是出錢讓這個組織的人去收拾那個鄉下警長,雖然花了不少錢,而且請的人還是那個組織內的低級彆殺手,可盧頓相信,他絕對能夠得到滿意的答案。
要不是他得到消息,那個鄉下警長非常棘手,他也不會花錢去請那些神秘刺客。他要的是一擊必殺,之前他的九名手下被乾掉,可讓他丟了不少麵子。盧頓非常清楚,如果失敗的次數多了,那就沒人會怕他們了,一旦其他人失去了對他們恐懼,那他們也就混不開了。
但現在,盧頓非常懷疑,有人請了和那些刺客類似的人物來搞定自己。
所以盧頓馬上做出了決斷,報警!
這類人不喜歡和警察這樣的官方力量打交道。隻有警察可以救自己。
……
“小姐,你知道哪裡有吃的嗎?我肚子有點餓了。”就在一幫毒販戰戰兢兢的時候,凱卻在莊園的大屋裡閒逛。他的確餓了。
凱使用分身能力,分出了一個分身呆在警局,而本體跑了出來。他使用了一件飛行道具先跑到溫德姆市搞清楚他們的警察局長為什麼冤枉自己之後,就立刻馬不停蹄的趕到了芝加哥。
這中間的消耗有點大,所以需要補充點能量。
正好,他碰到幾個被嚇的躲在房間裡瑟瑟發抖的小姐姐,這些小姐姐這會兒都裹著毛毯擠在一起,一點沒有剛剛在外麵的豪放。
幾個小姐姐被凱的這番操作給正懵了,不過當看到凱西裝革履,英俊瀟灑,下意識的沒有多想。
“這裡還有一點墨西哥牛肉卷,不過已經涼了。”一個胸部特彆雄壯的小姐姐指了指房間桌子上的餐盤說道。
“沒事,我先對付兩口,等辦完事,我去吃墨西哥烤肉,我記得之前在院子裡看到了烤肉架,上麵有烤肉。”凱拿起已經涼了的牛肉卷,三下兩下就吃進了肚。
墨西哥菜以酸辣為主,凱能接受。甚至相比於美國這邊的口味,墨西哥菜更合他的胃口。美國這邊的口味比較偏甜。凱除了吃豆腐腦和粽子之外,很難接受其他東西是甜口的。
這些小姐姐,一開始還沒在意,直到凱離開房間,她們才發現,這個人她們沒見過,雖然她們也不是認識這座莊園裡的所有人,可凱的畫風和那些墨西哥人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差彆,而且還這麼帥,她們不可能一點印象都沒有。
而且他還說辦事……能跑到毒梟的派對上的女孩,彆指望她們真的是傻白甜,有些事多多少少知道一些。於是一群小姐姐立刻嚇的要死,她們看到凶手的臉了!
可下一秒所有的小姐姐都愣住了,因為她們仔細回憶了下,發現她們根本說不清那個男人到底長什麼樣!隻知道他很帥,可怎麼帥,也說不上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