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發給了他們一人一份文件,裡麵有麻辣雞的照片、麻辣雞的住所結構圖和行程表。
看到麻辣雞的照片,波特曼立刻吹了個口哨,哪怕是薩吉和肉球這樣有女朋友的家夥,也露出了銀蕩的表情。這就是凱和他們審美的不一樣,凱實在無法欣賞麻辣雞那有點異於常人的臀部,那玩意都變形了好嘛!
可在波特曼他們看來,就一個字,潤!
“我們的任務就是保護她,這些資料你們要看熟,不要到時候出問題。我可不希望你們在離開部隊後,就把要人保護忘光光了。”凱他們之前所服役的部隊是特殊反應小隊,這支部隊原本就是特種作戰小隊。特種作戰小隊需要掌握的技能可不僅僅是殺戮,要人保護、解救人質等等也是他們的訓練項目。
“沒問題!”
……
馬修那邊到現在還沒什麼進展,因為海地幫畢竟排外,他們隻相信自己人。所以需要一點時間。可馬庫斯和邁克那邊卻有了突破,他們昨天晚上在地獄cb那邊不僅找到了嫌疑人諾爾,順便在地獄cb邊上發現了一輛裝滿乙醚的冰淇淋車……
乙醚在毒品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生產合成毒品的重要輔助原料。這說明,這些匪徒正在對毒品進行再加工!
這些發現當然很好,可惜這兩個家夥把事情搞砸了。
他們不僅在地獄cb開槍,導致一大群隻穿著的清涼美女跑到了大街上,導致街道擁堵以及幾十通性騷擾的報警電話!還在繁華街區展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飛車追逐戰……這直接導致了十幾起車禍!
順便他們還把冰淇淋車上的乙醚當炸彈丟在公路上,炸毀了至少五輛車,其中也包括了嫌疑人諾爾的車,那個倒黴蛋被消防員從車裡拉出的時候,以及燒成炭了,同時被燒死的還有諾爾的手下……
現在不僅讓芝加哥警局的賬單變厚,而且最重要的線索斷了,還是被他們自己。
這件事已經成了頭條。警局上層對此非常不滿,說真的,麵對這種結果,誰去當警局上層都會暴怒。上層大佬不爽了,自然有人要倒黴。特蕾莎就是那個倒黴蛋。
她被調離了這起案子,警局方麵會派其他人來接手這起案子。
於是馬庫斯和邁克今天早上被特蕾莎罵的狗血噴頭,他們讓整個行動部陷入巨大的被動。行動部沒了這件案子的調查權,意味著他們的命運將被彆人掌控,這種感覺非常糟糕。
……
“所以你們打算怎麼做?”凱站在演唱會的後台走廊裡,一邊盯著麻辣雞在舞台上一邊唱跳rap,一邊和邁克打電話。這是麻辣雞最近幾天第一場演唱會,在芝加哥城南的一個籃球館進行。
“那麼大一批毒品,想要在兩天之內再加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需要非常專業人才和實驗室才能完成,這件事道上一定會有風聲,畢竟能做到這種事的人,在芝加哥非常稀少,我們隻要找到是誰幫助那群人加工,那我們就能順勢找到毒品的位置!”
邁克顯然有了打算,非常的胸有成竹。
“然後呢?”那邊麻辣雞已經結束了她的演唱。凱一邊打手勢讓薩吉他們對麻辣雞進行保護,一邊對著電話的另一邊說道。
“夥計,我們需要你的幫助。現在兄弟們都被禁止參與這起案子,我和馬庫斯需要支援!”
“沒問題,你們隻要找到毒品所在地,就可以給我電話。”
“謝了夥計。”
“我等著你們的消息。”凱掛斷電話,快步走向了麻辣雞。
在離麻辣雞不到五米的地方,一個凱沒見過的兜帽男正在悄悄接近麻辣雞,他的雙手插在兜帽衫的口袋裡,從口袋的形狀來看,那絕對是一把武器。
麻辣雞現在情緒很嗨,剛剛的表演對她來說非常完美,她自己的情緒也被調動起來。看到凱快步接近自己的時候,麻辣雞還想和凱打個招呼,順便問問他自己的表演怎麼樣。可凱卻理都沒理她徑直從她身邊走過,也是在這個時候,那個兜帽男也走到麻辣雞的身後,他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把史密斯韋森586轉輪手槍對準了麻辣雞。
凱一個滑步向前,擋在了麻辣雞前麵。同時雙手一把抓住對方的手槍,他的左手抓住槍管,把槍管向上抬,同時右手手指一下子插進扳機的後麵,讓那個家夥不能開槍。
抓住手槍之後,凱順勢一扭,就從那個家夥手裡奪過了手槍,然後凱拿著手槍,用桃木槍柄狠狠的給他的腦袋來了一下。
從那個家夥拿出槍,到凱將他打昏,一切都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周圍那些演唱會的工作人員都還沒來得及反應過來。
倒是麻辣雞扭頭看到凱擊昏了一個人,手上還有一把左輪,立刻發出了尖叫。她唱歌要是能飆出這麼高的高音,也許就不用當什麼說唱歌手。話說到現在為止,凱還是無法理解為什麼rap也算歌曲?那不就是說話快一點,押韻一點嗎?反正他實在欣賞不來。
凱沒去管她,而是讓肉球護著她往地下停車場走,肉球龐大的身軀,剛剛好可以將一米五七的麻辣雞擋的嚴嚴實實。薩吉在前麵開路,凱和波特曼在後麵警戒。
至於那個搶手……那些工作人員已經衝過去將他製服……雖然那家夥已經昏迷。
很快,他們就通過內部電梯直接來到地下車庫,可電梯們剛剛打開,就傳來一聲槍響,子彈打在了電梯門上,不知道彈到哪去了。肉球立刻一擺手,將嬌小的麻辣雞推倒電梯的角落,凱和薩吉他們則立刻貼著電梯兩邊的牆壁站好。
啪啪,又是兩聲槍響。
波特曼立刻說道:“三名搶手,分彆是三點鐘方向,四點鐘方向和六點鐘方向!”
這些海地人還真特麼的瘋,居然真的想要麻辣雞的小命,再怎麼說麻辣雞現在也是當紅raper,公眾人物來著!(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