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當天下午,整個洛杉磯的執法機構都聽到了一個驚天大八卦。
那就是西區警局和dea乾起來了!
一群西區重案組的警察衝進了dea的大樓強硬的從裡麵帶回來了一個女孩,接著不到半個小時,西區重案組就聯係了地檢,要求地檢開具逮捕令!
這一下整個司法係統都震動了。
城市警察居然要逮捕dea特工!這可是司法係統的大醜聞!
據說司法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直接爆炸了,司法部一個助理部長當時就將電話打到了洛杉磯警局局長的辦公室,然後劈頭蓋臉的一通臭罵,要求他控製事態!
但……控製個毛線啊!
司法部是很**,但對洛城警局並不是垂直管理!司法部是聯邦機構,對城市警察隻有建議權,沒有管轄權!警察局局長的任命是通過市議會決定的!壓根和司法部沒什麼關係。畢竟美國是聯邦國家,州權非常大。
當然如非必要,洛城警局也不會去給司法部難看。
可現在已經不是麵子不麵子的問題了,而是屁股問題!洛城警察局局長能不能壓下這次事件?當然可以,可同時他又不能這麼乾!
他是洛杉磯警察局局長!不是司法部下屬。
而dea則直屬於司法部。
他和司法部助理部長的立場有著天然的區彆!
司法部為了自己下麵不出現醜聞,自然要壓下這個案子。
可問題是,警察局與dea翻臉,他這個做局長難道去捧dea的臭腳?他的名聲還想不想要了?他是局長,的確位高權重,可彆忘了,真正辦事還是那些底層警察。現在警察局和dea對峙,他的立場出問題的話,信不信下麵那些警察隨時給他搞大新聞?
或許是地大人稀的原因,美國人有著非常濃的結社情節。
他們喜歡組成各種協會,連戒酒都有互助會。警察這種職業自然更加團結。
原本洛城警察和dea起衝突就不是一次兩次了,兩者之間早就有齷齪。更何況這一次還牽連到了一起滅門慘案,其中有兩個未成年人被殺,一個十七歲,一個五歲!
這種慘絕人寰的慘案,是個人就接受不了。
好了,原本就有怨氣,加上這樁慘案。
警察能善罷甘休?
他這個局長在這種時候做歪屁股,完全是給自己找不自在!
得罪司法部,頂多就是前途昏暗,可要是得罪手底下幾萬警察……他就徹底沒前途了,背叛自己所代表的群體,是需要很大勇氣的。
所以總局那邊直接就頂了回去,而且頂的是理直氣壯!
dea的人殺人了,而且是滅門慘案!還有兩個未成年人!
現場到處是他們的指紋和彈殼,現在連目擊證人都有了,還想怎麼樣?
而且隨即還有更大的爆點。
dea探員販毒!
諾曼涉嫌和毒販勾結,利用職權販毒。而被殺的那個毒販多蘭,就是諾曼的下線之一,他做的是車夫的工作,也就是運毒的角色。根據小女孩瑪蒂爾達說法,是多蘭陰了諾曼的一批貨!
說起來這個多蘭也是腦子有坑,你坑了他的貨,不趕緊跑路,居然還留在洛杉磯,這不是找死嗎?
當然,多蘭也不是完全沒腦子,他當然知道要趕緊跑路,可他必須先把貨給賣了,拿著錢跑路。拿著貨跑路實在太紮眼了。相反錢就很好使。多蘭是墨西哥裔,他有路子洗錢。
他隻需要在美國買郵政彙票,雖然美國有規定,金額超過一萬美元的資金存入,都會有記錄,還需要上報,可這種辦法也好解決,直接買9999就行,隻要不超過一萬,就沒人管!買上一堆郵政彙票,再到巴拿馬將郵政彙票換成錢。
很簡單粗暴的洗錢方法,一些大毒梟的洗錢手法比這個精密的多,根本無從查起,可多蘭又不需要。他是一錘子買賣,有錢了就跑到一個北歐國家,舒舒服服的過一生。
可就在他要將手中的毒品出手的間歇,被諾曼找上門……倒黴催的。
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找到那批毒品。
可惜,瑪蒂爾達也隻是偷聽自己父親和繼母討論過一點點,具體是毒品在哪,她也不知道。
不過,結合諾曼前後幾次將多蘭家翻的底朝天,大家都有理由相信,諾曼真的是在找那些毒品。
當然,想要靠這個扳倒諾曼有點癡心妄想,畢竟彆人是dea乾的就是抓毒的活兒。完全可以解釋的。
但殺死小孩這件事,那就真的沒地方洗了!
根據現場痕跡現實,槍戰發生於客廳,隻有那裡有多蘭開槍反擊的痕跡,可偏偏走廊,浴室,還有小孩子房間也都布滿彈孔,這就不好解釋了!
所以當地檢接到警方申請之後,雖然很是猶豫,可在第二天還是開具了逮捕令!
這裡可是洛杉磯,狗仔隊可比特工厲害,無孔不入,這件事一旦傳出去,那絕壁會引起轟動,到時候彆說dea是不是誤傷,就算是誤傷,也要倒大黴,這個時候地檢跳出來阻撓……這是打算和民意對抗?
彆忘了,檢察官也是特麼是民選!
所以咯,就算司法部不爽,地檢也沒辦法。他們要為選票負責嘛。
dea和司法部差點沒被洛杉磯檢察官和警察局給氣死!
他們完全沒必要這麼弄!
就算真的有問題,內部交流也可以啊。可以讓dea內部處分啊,就算倒是追究法律責任,他們司法部也可以搞定,現在鬨這麼大,怎麼弄?
反正左右他們都得倒黴是吧。
秉持著不能解決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的原則。
dea和司法部有了兩套方案。
第一套,自然是損失最小的方案。
搞定凱!
案子是他主張重新調查的,和dea硬抗他也是主謀加主力,案子的調查權也在他手上。搞定他,一切都好說。
可一查,算鳥!
首先,他是托尼·斯塔克的關係。這其實不算很厲害,畢竟托尼的關係多了,難道套上一個關係,彆人就要退避三舍?雖然美國的確是金錢社會,有錢人就是吊。但也不至於所有人都要給斯塔克麵子,他又不是上帝。
其次,凱本身也是富翁!
凱的身家對彆人或許是一個秘密,但對司法係統並不算真正的秘密,凱要交稅的嘛。
凱是韋恩集團股東!
雖然因為阿福的一係列的操作,讓一些人代理人持股,讓凱本身名下的股份在明麵上不算多,可這也是一筆巨大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