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伊對麵的匪徒有十幾個人,他們清一色的裝備了自動步槍。火力非常猛。
要不是這幫家夥的槍法爛的可以,克洛伊和她的同伴早就交代在這裡了。美國就是這樣,平時還好,畢竟秩序的存在就是最大的約束,那些匪徒也不敢鬨的太過分。
可今天不一樣,全城都亂,誰又能把他們怎麼樣?等到混亂過去,他們把槍一藏,拿著搶來的錢就可以過舒舒服服的日子。
這些匪徒壓根不是啥專業人士,就在前幾天,他們還是貧民區買粉的小角色,可地震改變了一切。團夥中的一個大聰明一拍腦門,決定槍槍店。
美國的槍店跟連鎖超市一樣,到處都是。不過一般來說很少有人會願意去搶那裡,因為槍店的老板一般在櫃台下麵藏著一把上膛的大槍,比如噴子,步槍什麼的。而店裡彆看擺了那麼多槍,但都是槍彈分離,沒有子彈的槍斃一根燒火棍強不了多少。
而且搶槍店,一般被打死都是活該,因為你去搶奪危險物品,被槍斃有什麼可抱怨的?
連聖母都不太會為這種蠢貨發聲。
不過,他們成功了!
那家槍店正好在地震中受災,店主人被一塊掉落的水泥塊砸死了……所以他們嚴格來說,壓根不算搶,用偷更合適。但管他的,他們得到了武器,很多武器,很多彈藥。
於是這個小團夥開始膨脹了。
他們決定做大做強,更創輝煌。
於是他們在綁架了幾個姑娘,搶了幾個賭窩搞到一批藥品,嗨皮一場,喝了一頓大酒之後,決定搶銀行!
他們十幾個人搶劫了摩根銀行,一群殘留著酒精和毒品影響的新手劫匪衝進銀行會發生什麼?
一次慘案。
這群人第一次做這行,所以既沒有提前計劃,也沒有規劃路線,他們的辦法很簡單,開著車,來到銀行,衝進去,搶錢回到窩點,搞更多的毒品和酒精!
至於之後……嗬嗬,你覺得這樣一群人渣會考慮之後的事情麼?他們貧瘠的腦殼能想到最長遠的事情,就是三天之後去哪裡嗨皮,再遠他們可憐的智商就對此無能為力了。
第一次搶銀行,難免會緊張,這和第一次做壞事難免既興奮又害怕一樣。
一個白癡,手一抖,開槍了。
然後十幾個白癡也跟著開槍了,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隻是被嚇一跳然後瘋狂開槍。
現場屍橫遍野,甚至還包括他們之中的兩個,被自己不小心打死,還有三個也中彈了。這會兒已經涼在車子裡了……他們準備逃跑來著,結果被克洛伊帶人拖住了,結果涼了。
畢竟第一次膽小,就像自然界中的生物,膽子大的生物其實對人類反而是安全的,比如熊,膽子大的熊往往不怎麼傷人。有些膽子小的熊,比如棕熊,彆看棕熊看著大,實際上膽子卻不大,容易受到驚嚇,一旦受到驚嚇,棕熊就表現的極具攻擊性。很多人覺得棕熊襲擊人,是因為膽子大,凶殘,可實際上卻恰恰相反。
這幫匪徒也一樣。
如果是老匪,這會兒早就有條不紊的撤退了,哪還會因為手忙腳亂而被堵在巷子裡。
但也正是因為被堵住了,這幫人就拚命了,他們知道自己乾了什麼。
殺了那麼多人,這輩子都得在牢裡度過加州沒有死刑。
為了自由,這群人變得格外凶殘。
就在克洛伊堅持不住陷入絕望的時候,突然凱不知道從哪飛過來!
他從空中俯衝而下,一腳踢飛一個拿著ak的匪徒。同時麵目的裝甲打開,嘭地一道毀滅光線擊中一輛汽車,汽車立刻爆炸,爆炸將車後的兩個匪徒直接吞沒!
連哼都沒哼一聲兩個人就交代了。
接著凱身影貼地,急速前進,一拳掄下,一個匪徒舉槍打算防守,結果隻發出慘烈的“啊”聲,就被一拳打成了碎肉。
然後反手一記擺拳,擊中了一個正在攻擊他的匪徒。
匪徒舉槍的雙手從小臂處彎曲了起來,看著變形金剛一般的雙臂,發出慘烈的“啊”聲。雙手無力地垂下,步槍滑落,匪徒拚了命的喊道:“我的手,我的手。”
其實凱這次真沒用力,他的手治療得當,還是可以保住的,當然拿槍打人這些高難度的“工種”這輩子就彆想了。
凱猶如猛虎入羊群一般,幾乎眨眼之間就將那些匪徒一個個打倒。
速度非常快。
下手非常狠。
有個匪徒拿著步槍,對準飛來飛去的暗金色巨人狂掃,口中還叫道:“去死,去死!你這管閒事的家夥去死!”
他已經在極度的驚恐中徹底瘋了。
每個人在極致壓力下的應激方式不一樣,有的人會被嚇的動彈不得,有的人嚎啕大哭,有的人則會癲狂的反擊。
這位就是了。
在凱一群將一個匪徒揍進垃圾箱中之後,這才慢慢扭過頭,看著對著自己射擊的那個家夥。
“去死!去死啊!為什麼不去死!!”
凱緩緩伸出一根手指,一彈!
咚!
沉悶中帶著清脆的敲擊聲,匪徒兩眼翻白地倒下。
凱沒要他的命……嗯,應該說是沒有馬上要了他的命,不過這輩子他估計得永遠躺在床上了,如果老天爺真的瞎了眼讓他蘇醒,估計也隻能當一個白癡。
差不多三分鐘戰鬥結束,凱沒有立刻離開而是走向了克洛伊。
克洛伊看到凱走近,立刻反射性的朝後退。
她以前和凱一起執行過不少任務,雖然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外圍,但也見識過凱的狠辣。
但說歸說,那時候的凱更多的是用槍械來戰鬥。
雖然每次行動都毫不留情,但像這樣凶殘也是第一次。
幾名警察也是……畢竟看著和自己一樣的人被一拳砸成肉餅,並不是什麼舒心的體驗。
看到這一幕,凱停住了。
早知道會這樣……
凱今天已經下定決心,以雷霆手段來鎮壓城市的暴亂。
暴力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
但絕對是最直接的辦法。
極致的暴力才能讓這些上頭的蠢貨們冷靜下來。
但這種事自然會有弊端,哪怕是匪徒,哪怕是他在救人的過程中殺掉的匪徒,一晚上死多了,也會被某些聖母表掛起來噴。這社會快餐店殺個雞都有人跑去抗議殘忍,殺那麼多人,凱絕對要被扣上一個殺人狂魔的稱號。
甚至這還會被一些有心人拿出來大做文章。從現實和邏輯上來說,這種情況遲早會發生。
畢竟在美國這個地界,警察救人質,導致人質受傷都要被告上法庭。事實上這種事不少,洛杉磯曾經就發生過,就發生在wat小隊身上,最後被告的特警被迫停職,警局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