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嗎?”羅夏穿著一件褐色大衣,帶著圓頂硬禮帽走進了案發現場。
他的打扮很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便衣警探的風格,非常的芝加哥風。這是羅夏的個人興趣,他似乎對那個時代非常的迷戀。
“是的,長官!”一個新人警探看著羅夏那不斷變換的免遭,心中不由自主的感到懼怕,但還是馬上立正站好大聲的問好。
羅夏的墨跡麵具,麵具上的墨跡會隨著他的心情不斷變化。那是由托尼·斯塔克發明的一種新型麵料,雙層布料中間的粘性流體對熱量和壓力敏感。托尼·斯塔克是打算用其來討好佩珀的,但佩珀覺得托尼完全沒有時尚感,這麵料醜爆了!於是果斷拒絕,於是這玩意就成了托尼眾多無用發明之一,被丟進了斯塔克集團的倉庫中。
羅夏原本的麵具在抓捕中被破壞了,於是薩吉就想著給羅夏重新搞一套麵具。結果羅夏看中了這種麵料,羅夏覺得布料很美。而且這麵具有類似羅夏墨跡測試的不斷變換的對稱墨跡,於是羅夏認為這是一個完美的巧合,所以選中了它。
但不得不說,當你看到這個麵具,再加上羅夏那冷酷的氣質,讓他看起來非常的可怕。
羅夏卻對此更加高興了。
帶給罪人恐懼,是他最大的樂趣。
羅夏沒理他,直接走了進去。
羅夏之所以答應進入特部,其實就是為了所謂的殺人執照。特部有能力把他的任何一次殺戮給壓下去,比如逮捕某個罪犯,罪犯持槍拒捕,於是羅夏不得已開槍反擊……
這種話術美國警察可是很會的。
至少在紐約,任何負麵新聞,凱都可以壓下去。
羅夏雖然堅持絕對正義,但不代表他真的不會變通。他的目的是為了懲戒罪犯,至於其他的……倒也沒多大需求。
可這也不能說明,羅夏有多喜歡警察。
芝加哥底層人,就沒一個喜歡警察的,羅夏自然也不例外。
他依然認為,美國之所以變成這樣,就是因為警察的無能和法律的軟弱。
所以他還是不喜歡警察,即便現在也是警察。
不過,暫時容身而已。
羅夏很快來到了案發現場。
這裡是屬於哥倫比亞黑幫的老巢,一座曆史悠久的老房子。
老房子不一定貴,關鍵是位置在哪裡。
這裡屬於紐約鐵鏽帶,屬於以前的工廠,後來被黑幫的人買了下來。
外麵看著破舊,實際上裡麵的裝修和設備都相當好。
“嗚……”不等羅夏走進,就看到一個女警捂著嘴巴從房間裡衝了出來。
然後她撞到了羅夏。
剛剛準備說對不起。
結果一抬頭看到了羅夏……立刻把要吐出來的東西給吞了回去……
“長……長官……”
“要吐離遠一點,不要破壞現場!”
羅夏的聲音從麵罩下傳出來,就像是從地獄傳出來的聲音一樣。
讓人不由自主的汗毛直立!
“對……對……對不起!”
羅夏卻根本沒理她直接走了進去。
進去之後,羅夏才知道為什麼那個女警會這個樣子。
太慘了。
一個男人被吊在了窗戶前,身上被幾根繩子穿過身體,背後的肌膚和血肉被撕開,做成了翅膀的樣子!
這雙翅膀非常的大!
足足有兩米的翼展!
一個人背後有多少血肉?於是這對翅膀非常的薄,它是由極為精湛的手法,由背後的血肉片成的!
現在正是白天,透過窗口進來的光,可以清晰的看到血肉的紋理和血管……有一種異常的美感!
羅夏的眉頭一下子皺了起來。
這可不是普通殺人犯可以做到的。
專業!太專業了!
“羅夏長官!”米絲蒂這個時候走了過來。
雖然當初抓住羅夏,主要是因為夜梟和米絲蒂,但米絲蒂和夜梟都非常佩服羅夏這個人的本事……當然對於他的做法兩人都持反麵態度。夜梟和米絲蒂都是警察思維,認為羅夏太殘忍了。
“嗯。”對於自己特部的同事,羅夏還是比較認可的。至少不是白癡和廢物。至於說理念差彆,羅夏表示並不在意。他維護的是正義,又不是搞獨裁,不需要彆人都認可自己。
“凶手很專業。”羅夏不喜歡搞社交,實際上他有輕微的社恐,要不然也不會帶上麵具,麵具是他最好的保護,帶上麵具的他,可以拋開自己的真實身份,完完全全沉浸在羅夏這個身份之中。他厭惡自己的名字和本來的身份,所以很少很少脫下麵具,這樣他更自在一點。
羅夏指著那對翅膀:“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夠做的出來的,凶手一定精通解刨,而且從傷口上看,凶手這麼做的時候,受害者還沒死,對了。”
羅夏指著那個男人的臉。
“這家夥是活活疼死的。”
米絲蒂打了個冷戰。
她知道受害者死的很慘烈,可沒想到慘烈到這個地步。
而且,羅夏居然隻看一眼就能看出這麼多東西。
這讓她這個警察有點汗顏啊。
“現場有什麼證據沒有?”羅夏問道:“雖然以凶手的手法推測,他一定是個老手,應該不大可能在現場留下什麼證據。但還是要循例問一問。”
米絲蒂張張嘴,把剛剛想說的話咽了回去。
羅夏說的真特麼對!
“現場什麼都沒留下,凶手打掃了現場,連灰塵都沒留下。”米絲蒂還是老實說道。
羅夏點點頭。
“長官,那我們怎麼辦?線索斷了。”
“不!這就是最好的線索!凶手絕對不是第一次行凶,他應該還有很多案子,去查!”
羅夏卻搖搖頭。
“那這個家夥的人際關係要不要查查?”
“可以查,但不需要廢多大力氣,這種貨色,和連環殺人狂不可能有什麼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