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匪徒比警察更豁的出去,畢竟警察一個月才多少錢,拚什麼命啊!
所以你常常可以看到,匪徒用的自動、半自動武器,而警察則隻能拿著手槍對拚。
因為附帶傷害帶來的效果完全不同。
匪徒打傷了路人,最多就是刑期加重而已,畢竟他們已經拿著槍和警察交火了,甭管在美國哪都是重罪,刑期很重。基本都是一輩子都不要想出來的那種,所以哪怕打死路人,也沒什麼。一個無期徒刑和兩個無期徒刑,有區彆麼?
但警察就不一樣了。
要是警察誤傷了路人,那樂子就大了,媒體幾乎會陷入狂歡,涉事警察要麼停職,要麼更糟糕,警局還要賠錢,一大筆錢!
律師會從各種角度,來告訴法庭,警方的行動到底有多麼的失職。
因為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上看,他們情願警方放走了匪徒,也不希望自己受傷。但對警察來說,他們根本沒得選,畢竟放走匪徒,他們一樣要被媒體痛罵。
在美國,警察從來不是什麼好行當,屬於夾板氣,甭管怎麼做,都會被噴。
所以警察的武力都會相當克製。
可現在的局麵就離譜了,明明是正義的一方,結果在城市裡肆意使用超規格武力!
比他們這些犯罪分子都要過分!
也不怕誤傷?
事實上,不可能有誤傷,早在鏡子大師確定他們的目的地之後,這個地區的警局就開始行動起來了。
就現在,周圍路口都安排了警察進行阻攔。
普通人想過來都會被勸離。
他們之前太相信鏡子大師了,認為有他放風就沒有問題。
結果……現在他們成為了甕中之鱉。
“這群瘋子!”
“快用你那靈活的大腦瓜想想辦法,斯奈特!!”
“法克!我怎麼想辦法?!!”
斯奈特很慌。
上麵有人強占了製高點,一直在對他們俯視射擊,他們不能飛天,在地麵上……艸,更倒黴,銀行裡可還有一幫大佬呢!
他現在前有虎後有狼!
他們被當成夾心餅乾了!
當然斯奈特隻是發泄一下,自然不可能束手就擒。
“馬克!用雷電能夠打到那個地方麼?”
“太遠了!”
之前的狙擊槍還好,他們不是專業人員,還沒辦法根據狙擊槍的彈道來確認敵人的位置,後麵的火神炮和火箭彈,特彆是火箭彈,實在太明顯了。他們發現了弗蘭克的位置。
“能打到,但不可能太準!”
弗蘭克的和他們直線距離超過了一千五百米。
馬克沒試過這麼遠的攻擊。
“儘量!不搞定他我們沒辦法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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