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的吧?
可為什麼呢?
蜘蛛俠很好奇。
幾個年紀大的則看向了旺達,看旺達那樣子,也不像是裝的。旺達還沒有這個演技。
好在艾瑪很快就條理清晰的把整件事給說了出來。
也多虧了是艾瑪,畢竟這件事真的很複雜。
就是成年人,不經過一段時間的整理和調整,估計絕對沒辦法完整的說出來,不僅清晰而且簡潔。
很容易就能明白發生了什麼。
而皮特羅也從胡思亂想中解脫了,還好沒那麼狗血,這就是他和旺達的親身父親。隻不過當年由於一連串的悲劇,導致他和他們的母親分開,最後導致他們父子分離這麼多年。
凱在那邊也聽的目瞪口呆……紐約現在……這麼熱鬨的麼?這劇情太抓馬了。
“所以你打算讓我做什麼?”凱大概理解了,於是問道。
“我想讓您幫幫旺達,馬克思……就是旺達的父親。他要被那些壞蛋帶走了。”
“艾瑪……我的小艾瑪。”凱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說了。自己的艾瑪居然如此的感情用事“你知道他是什麼人嗎?”
“我知道,我看過了他的整個人生!我對他了如指掌。他不是壞人!”
艾瑪趕緊說道。
“不!艾瑪,當你這麼想的時候,就說明你已經失去了客觀性,完全以主觀來看待這件事。當然,這也沒什麼,世界上沒什麼人能夠真的客觀,但艾瑪,你真的認為,你看到的就是真的,就是事實真相?”
凱終於有種做老父親的感覺了。自己還是有點用的,至少人生經驗還是有的。
“他的記憶不可能對我撒謊!”艾瑪肯定的說道。
旺達這個時候也看了過來。
那群人越來越近了。
哪怕是以旺達的見識,也知道,她和皮特羅絕對沒辦法攔住那幫人,更重要的是,一旦開戰,他們的平靜生活將徹底失去。
旺達並不想那樣。
“記憶不會對你撒謊,可不代表記憶就沒有問題。我的艾瑪,我親愛的女兒,你要記住一件事,記憶是不可靠的。它本身就是大腦對於過往事情的一種描述,一種自我描述。它的主觀性比任何東西都要強!人是最會自己騙自己的。”
加西亞·馬爾克斯《百年孤獨》開篇這樣寫道多年以後,麵對行刑隊,奧雷裡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那時的馬孔多是一個二十戶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蘆葦蓋成的屋子沿河岸排開,湍急的河水清澈見底,河床裡卵石潔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毫無疑問,這段文字是文學史上的經典,注定流芳千古。但是,心理學家對此卻給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釋。心理學家認為,隻要是以“很多年以後,我依然清楚記得”開頭的文字,都是在編故事。因為經過了漫長的歲月,我們的記憶猶如一棵死去的老樹,經曆了幾十年風風雨雨注定會變得朽腐不堪,絕無可能完好如初。我們的記憶中,存在著大量的虛假和重構,甚至是無中生有地胡編亂造。提起記憶,我們一直以為,記憶就像把車開進車庫,需要回憶的時候,拉開車庫門,這台車就會原封不動開出來。
關於記憶的這類隱喻,恰恰體現了我們對記憶原理的深刻誤解!
其實,記憶的真實情況是這樣的——這台車壓根就沒有車庫,隻有一個個零件貨架。想要存儲,整台車瞬間全部拆散,不同的零件存放在不同的貨架上;如果想開出這台車,需要臨時把所有的零件重新拚裝,有的零件遺落了,有的零件多出了,有的零件拿錯了;拚裝次數多了,這台車甚至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台車——但是,我們對此竟然毫無察覺!
我們就是這樣如此粗心而又如此自信地活著!比如,現在讓我回憶幾十年前上中學的往事,我大概隻能記得當時的一些支離破碎的片段,大部分內容都是空白,但是,這些空白的存在是大腦不能接受的,所以大腦會自動自發的將其補全,最終整個事件依然是連續的完整的。其實,很多內容都被我無意中更換了。
同時記憶是可以被植入的。
伊麗莎白·洛夫斯特是加州大學的心理學家,她在1995年做了一個著名實驗商場走失實驗。她找了24名誌願者,每個人發一本小冊子,上麵寫了4段誌願者的童年經曆。這4段童年經曆中,有3件事是真的,是洛夫斯特從每個誌願者的親人那裡收集到的真實發生過的生活片段。但,第4段經曆卻是洛夫斯特自己編的——誌願者大概5歲的時候,曾經在一個商場裡走失過,最後有個陌生人把他送回的家。
為了讓這個編造的故事更加逼真,洛夫斯特特意向每個誌願者的父母詢問了他們小時候生活的細節,比如,他們當地購物中心叫什麼名字。實驗要求是,請每個誌願者認真回憶一下4段童年往事,並將其寫下來。
猜猜看,什麼結果?
24個人當中,竟然有6個人記得在商場走失這件子虛烏有的事,並且細節都能記得清清楚楚送他回家的陌生人長得什麼樣子,穿著什麼衣服……
其實,關於童年記憶的研究發現,因為兒童時期大腦發育不健全、語言能力沒有成熟、事物之間的邏輯關係尚未建立等原因,童年的記憶大都會忘掉。但凡關於童年記憶的,大多數都是從大人的談話中得到了信息,然後不斷腦補、想象和編造出來的。
對!這就是童年美好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因為你壓根不記得很多很多事情,那怎麼辦?腦補唄!
幾乎人人都會懷念兒時的時光和小時候的快樂,那時候天是藍的,地是綠的,空氣是乾淨的,人是無憂無慮的。兒時因為心靈還未被汙染,夢境也還在朦朧,有父母的嗬護,有家的溫床,自然會使小小的人兒更多一些無憂無慮,更多一些簡單的快樂。
但實際上呢?
人的共性,失去的才懂得珍惜,走過了才感到美好。其實真實的情況是,當前固然有當前的好處,過去也自然有過去的不足,人們隻不過喜歡在回憶裡濾去過去的不美好記憶,就像把黑白照片染色成彩色照片那樣,事還是那個事,人還是那個人,但角度不一樣了,心情也就不一樣了。
所以記憶是靠不住的!
很多人說大腦多麼多麼的神奇,可實際上,要論對訊息的保存能力,大腦可比電腦要差多了。它會隨著時間推移忘掉很多很多東西,很多很多襲擊。且大腦最在行其實,就是腦補和欺騙自己。
你記憶和你所真正經曆的事情,有時候是完全兩碼事。
因為記憶太主觀了,完全以我為主!它很多時候,會自動修飾很多細節,甚至扭曲原本的東西!
所以,一個人的記憶真的就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情,一點不差麼?
答案是否定!
著名犯罪心理學家沃·裡斯特教授設計了一個獨特的實驗在他上課期間突發狀況,一名高年級學生掏出了手槍,而另一位同學衝上去試圖阻止,結果槍支走火,幸好沒有人員受傷。同學們驚魂未定,教授告訴同學們這是事先設計的一個教學環節。幾分鐘後,教授要求學生提供他們整個目擊過程的細節。結果發現,在所有目擊記錄中,有80%的內容是存在錯誤的。
伊麗莎白·洛夫特斯提出一個概念證人記憶效應——很多目擊證人提供的證詞都不準確,具有典型的個人傾向性。
她的意見獲得了美國司法部門的認可,並引發了美國的“洗冤計劃”,這是一個由律師和法律係學生組成的非營利性團隊,其宗旨是重新審查那些可疑的謀殺定罪。
在“洗冤計劃”涉及的360多起案件中,高達78%的冤案引用了目擊者證詞作為關鍵證據,後來使用了dna分析,才給這些人洗清了冤屈。大量研究表明,人們往往高估了自己的麵部識彆能力,我們記得的大多是一些普遍特征。但是,我們的大腦會通過自己的推測自動填充信息,而這一切都是悄然進行的,連當事人自己都覺察不到。我們的大腦每時每刻都在進行記憶的重構。
還是那句話,人的記憶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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