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旺達才反應過來,最重要的事情還沒說呢。
她告訴馬克思,安心呆在這裡,他們已經找人,可以讓他從牢裡出來,千萬彆做傻事,一旦他逃跑,那他就死定了!
凱可以幫忙,但絕對不會允許馬克思辜負他的好意。
畢竟把馬克思撈出來,凱是要付出人情的,一旦馬克思辜負了他,那就意味著凱不僅白白付出了人情,他也必須把造成的後果也承擔下來,到時候馬克思不被撕成碎末,就算是凱那天沒吃飽!
這一點艾瑪特彆對旺達和皮特羅強調過,她怕這兩個傻子會忍不住跑去劫獄之類的。
不是艾瑪看不起他們,實在是就他們那腦子……他父母被炸死,他們恨托尼·斯塔克這麼多年,這種操作足以反應他們的腦子到底是個什麼水平了。
所以艾瑪就把結果特地說的嚴重了一點。
不過艾瑪還是小看了這件事的嚴肅性,一旦真的發生馬克思逃走的事情,凱絕對會把他撕成碎末!
就像上麵說的,凱為了自己的閨女,動用多少政治資源才讓這件事能夠按照最好的方向發展,馬克思給他來一下,不僅資源白搭還特麼要繼續給馬克思擦屁股……那是凱絕對不能接受的。
馬克思死定了!
畢竟他和馬克思都特麼不認識,這麼做完全是為了艾瑪。
等旺達和皮特羅離開之後,馬克思腦子很亂。
既欣喜若狂,又憂心忡忡。
他這輩子最大的兩個夙願,一個就是宰了塞巴斯蒂安·肖,為自己的母親報仇。第二個就是找回自己的一對兒女。
結果兩個夙願都莫名其妙的完成了,還和他本人沒有一丁點關係。
塞巴斯蒂安被美國政府給宰了,兒女是他們自己找到自己這個不負責的老爹……
欣喜若狂自然好解釋。
憂心忡忡,則是他想要和兩個孩子相處,想要彌補這一切。可問題是他還真沒想過怎麼和兩個孩子相處。
畢竟這些年他雖然沒有停止尋找,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其實並不是真正為了找到孩子,而是他不知道沒有目標的他,該乾什麼。而在他內心深處,早就認為兩個孩子死了。
他之所以還在找,更像是一種懲罰或者紀念。
如果他不找,那兩個孩子可能就徹底的消失了,他找,至少說明,這兩個孩子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丁點存在痕跡。
這個世界上還有人在想著他們。
他其實隻是麻木的機械重複那些程序而已,僅此而已。
所以他壓根沒想過,孩子找回來了之後該怎麼辦!
他需要考慮一下。
至於逃跑什麼的……現在就算趕他走,他也不會走。
於是馬克思就一直蹲在監獄裡沉思。
“所以……我們到底來乾嘛?”
x小隊成員和摩根都久違的脫下了戰鬥服,輕裝便衣的走在紐約大街上。
“人不能總是緊繃繃的,摩根。我們多久沒有休息了?”黑老頭老喬捧著一杯咖啡走在街上。
摩根斜視喬……這老頭一直都說什麼,他已經休息夠了,死了就可以永遠休息了。現在居然說出這種話……什麼都讓他說了,摩根能怎麼辦?
不過看了看到處東張西望的隊員們,摩根也就沒再說話了。
說起來真的很悲催。
他們這幫孩子,沒一個是大城市出來的孩子。
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來紐約。
特彆是小淘氣,她可是標準的小鎮少女,在能力爆發自己離家出走之前,壓根沒有見識過紐約……電視上倒是老是看到。
當然所有人之中,最顯眼的還是野獸。
野獸其實挺自卑的,畢竟他那副尊榮……他自己都覺得嚇人。
他本人其實挺不想出來的,可集體活動,他一個人搞特殊就太不上道了,他老好人的個性也沒辦法拒絕。於是硬著頭皮出來了。
結果發現……紐約人壓根不are他!
紐約人早就鍛煉出來了,在街麵上看到這些奇行種,隻要他們不搞破壞,你客氣點就完事了。彆犯賤!
畢竟這些年的遭遇,已經給了每一個紐約人深刻的教訓,那些奇行種就特麼沒一個好惹的。誰也不是吃飽了撐的,非要拿自己的小命找刺激。彆人逛街就讓他逛唄,大街又不是你家的,你操什麼心?
這讓野獸感受到了極大的輕鬆感。
“怎麼樣,書呆子。紐約很特殊對吧!”老喬為老不尊的拍了拍野獸的肩膀……老實說這個動作真的有點困難,野獸太壯了,兩米多的身高,看起來和奧尼爾差不多,一個老頭拍他的肩膀都得墊腳。
書呆子,是老喬給菲利普·麥考伊的昵稱,麥考伊本人倒很喜歡這個稱呼,畢竟他本人的確是個書呆子,在能力覺醒前,他就是it(麻省理工大學)的學生,他就是典型的書呆子,黑框眼鏡加格子衫、牛仔褲、運動鞋,一直都是他的標配。
他本人對此也沒興趣,如果可以,他情願做書呆子也不情願當野獸。
“沒錯,漢克,你就多出來看看!”小淘氣大方的說道。
漢克是其他人對野獸的昵稱。
“不不不……不行。不是每個地方都是紐約。”
紐約的確讓野獸很舒服,但並不是每一座城市都能像紐約這樣開放包容的,在其他地方,他依然是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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