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些人可不管弗洛伊德究竟是什麼人,他們隻是為了自己的目的,生生的把他捧到了這個地位!
所以對於尼克·弗瑞世界各國還是冷處理,發布了通緝令,但並未宣傳。
這玩意,你不宣傳還好,一宣傳開了,麻煩多的要死。還會破壞社會穩定,所以世界各國都做了冷處理。
這種情況下,尼克·弗瑞是不可能得到所謂的公開審判,畢竟一旦公開審判,公眾立刻會關注這些事,那之前的事情,不都白特麼準備了?
所以尼克·弗瑞在想屁吃。
“那我想活著!至少不想現在死!”尼克·弗瑞說出了自己的底線。
沒錯,他要的就是這個!
其他都是白扯,因為真的指望不上。
他隻想要一個機會!
“這個不難吧?”
尼克·弗瑞看著凱,眼神中滿是哀求。
他知道,凱看穿了自己的想法!
但他在賭,賭凱看不上自己!賭凱更重視黑蝠鱝!
然後他賭對了。
凱的確沒想過現在就乾掉他,因為沒必要。
外麵的支援到了。
一群特部的警員全副武裝的衝了進來。
帶隊的正是薩吉!
一群人咋咋呼呼的喊著‘舉起手來,放下武器’,然後對著凱他們舉槍,準備隨時射擊。
要不是帶隊的人眼睛尖看清楚了,那裡有自己的頂頭上司,信不信現在這些人都得趴著?
不然這群貨色真的會開槍。
不是警察大驚小怪。
而是這就是這個規矩。
美國警察他們是生命第一,職責第二。在行動之前要先保護好自己,沒有能力救好彆人就請不要做白白無辜的犧牲。美國警察的執法理念,其與中國完全不同,更加關注警察自身的安全。在中國受儒家傳統思想影響警察多傾向於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但在美國警方要求警察把保護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國警察在執法時一旦感覺自己麵臨危險就可以先發製人采取自衛措施,這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也是為什麼美國警察執法時相當冷酷無情動不動就搜身上手銬甚至開槍的根本原因所在。不僅是法律,在實際行動中美國警方也往往強調先發製人的原則。根據美國警察槍支使用規範,警察要麼選擇不開槍,要麼必須向對方要害部位射擊,造成一槍斃命。有媒體就曾評論道,美國警察有可能打不準,但開槍時卻必須以直接擊斃為目標,因為美國警察的邏輯就是鳴槍示警或者擊傷對方,都可能造成對方反過來襲擊警察或民眾,帶來更大的傷亡。在這一規則作用下,開槍擊斃疑犯也就顯得合情合理。
事實上,在美國被執法者必須無條件配合警察,這也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習慣。如果遇到警察盤查,“最好是什麼都不動,警察讓乾什麼就乾什麼”。就以連開61槍打死持氣槍青年案件為例,6名警員到場後要求該青年放下槍,“但加爾紮一言不發,甚至將氣槍指向警員”,這就已經給警察造成了一定的假象,進而必然會誘使警察產生罪犯要襲警的本能反應,從而開槍將其擊斃。
彆說氣槍,在美國,你手裡拿個手機,但凡警察覺得那玩意有威脅,讓你放下你不放下,都有可能被清空彈夾!
真的。
在中國,你警察但凡開槍,都要有十足的理由,可美國不需要,隻要覺得自己受到威脅,這幫人真敢美式居合。
這玩意完全是主觀上的評判,有時候真的很難界定……所以美國這類的官司很多。
“放下槍!!!放下!!!放下槍!!!”
開什麼玩笑,麵前站的可是頂頭上司,還特麼是超級英雄,開槍?你是打算嚇死誰?
一群人趕緊收槍。
凱看著進來薩吉,倒也沒有怪他們沒禮貌,用槍指著自己,畢竟美國就是這習慣,凱就算想改也改不了。
“不是……羅夏他們,很早就求援了吧?你們為什麼不等過了聖誕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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