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從次序上講,天職之後還有一樣比較重要,那就是人職。
易:人職?這又怎麼講呢?
米:人職就是你在人生中的工作職責。比如說你是軍人,你的職責就是服從命令保家衛國,你是警察,那你的職責就是守護百姓打擊犯罪,你是老師,你就必須教書育人,你是醫生,那你就必須救死扶傷,你是老板,你就必須管好企業,給員工開工資,你是員工,你就必須完成好本職工作。總之呢,你在什麼職位上你就要儘到這個職位上的社會責任,這叫人職。
易:這人職就是愛崗敬業的意思啊,我懂了。
米:除了天職和人職,那就是道義了,比如說你和彆人簽了合同,甭管是書麵簽署還是口頭約定,作出的承諾就必須兌現,欠了彆人的錢必須要還,欠了彆人的情,要儘量還。
易:為什麼欠彆人的錢必須還,而欠彆人的情是儘量還呢?
米:因為欠情跟欠債不一樣,欠債它是有明確數目的,你借了一萬,到時候算上利息是多少,連本帶息還給人家就兩清了,可是欠情呢,你很難做到兩清,因為你說不明白這個情到底是多少,它是按值多少錢算呢,還是有個什麼標準量?這都是難以算不清的,隻能是大概估摸個程度了,況且還人情還要看機會的,專門刻意地去還,又是不近人情了,所以隻能說是儘量還。
易:哦,是這樣啊。
米:總之,按照修齊治平的順序,從儘天職再到儘人職、儘道義,做好了這些,就算完成了基本修行,一百分的試卷就算拿到了六十分,及格了。照這樣積累下去,成為永生的天人是遲早的事。其它的如社會公益這些事,是可做可不做的,是完全憑自願的。切不可為了掙那四十分,而放棄了前麵的六十分。
對於社會公益這方麵的事,在態度上要堅持兩個必須:第一對熱心公益積極做好事的人,必須讚揚,第二對於不做公益的人,必須不能批評,人家天職人職道義都做好了,沒有理由挨批評啊。
易:第一個必須是沒問題的,第二個必須,很多人就難理解了。
米:能不能理解,那是他們的事,我們隻講明白天道規矩。六十分是必修分,沒有去掙的話誰都可以批評指責,六十分以上的社會公益這些事,是四十分的選修分,做了加分,不做也不扣分,為什麼要指責呢?
如果條件允許,有機會掙選修分的話當然不能放過,若是條件不允許,那就不必強求了。
易:老師,這裡的條件是指什麼呢?
米:主要是社會安全條件,你細想一下就會知道,屬於必修分的天職人職和道義,你去完成的話不會有危險,反倒是不去完成還可能有危險,可是選修分就不同了,你扶起了老人,有可能被訛詐,你幫助著貧困學生,有可能被催捐,做事連最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還何談掙功德?光去掙被動分嗎?
易:總是沒有安全條件怎麼辦啊老師?
米:沒有條件要創造條件啊,等中華天機公行於世,成為了人們的信仰,那就安全多了,大家都知道壞了良心那是真要遭天譴的,還敢去做昧良心的事?都不是小孩子了,誰還不知道個好歹啊,就看選擇好心還是歹心罷了。
易:好,我們天人學努力救助世道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