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為了講知見、證見和實見,我最近常觀察書中的留言,想找個合適的例子,發現有書友對天心盟章程中的不留骨灰、遺體捐贈方麵有不同看法,就用這個事為例吧,你從心欲的角度分析一下。
易確實存在這樣的意見,在微信發言中也有人明確反對,等我找找……就這段吧,比較有代表性,我摘錄過來
“目前,器官移植都是要人在活的時候就進行手術的,因此人沒有死就會被摘取器官。這方麵有很多報道,類似“研究生腳扭傷後腦死亡捐獻器官”等等,觸目驚心。
關於不留骨灰。如果後輩有能力為長輩購置安身之所並且花費也不高的情況下,恐怕大多數人是不能接受這個。每年清明和冬至的時候能掃墓,有個地方可以去寄托哀思,同時為子孫後代做個榜樣。
俗話說。國家大事在於戎與祀,“祀”即形式也是很重要的,能體現一種莊重感”
米你是怎麼答複的呢?
易我說天心盟的章程並不是法律,沒有強製會員必須遵守所有條款。掙功德的事情,願意多掙就多掙,願意少掙就少掙,隻要不違法,功德收入的快慢高低那是自己的事。
如那位書友說的不法分子盜賣屍體、盜賣活體器官,這種事和遺體捐贈是沒有關係的,就算不簽署捐贈協議,那些家夥該盜還是盜啊!這樣的事情是犯罪,特彆是盜賣活體器官,那是重大刑事犯罪,是殺人案件,凶手要被法辦的。即使是他們手段巧妙,逃過了法律的製裁,也逃不過天道製裁,敢這麼乾,他們的靈魂還能有好日子過嗎?
關於不留骨灰的事情,之前老師您已經把道理講清楚了,從靈魂心欲角度上分析一下。我認為,很多人想留遺骨在人間,是為了人榮,認為這樣做,後輩子孫會來紀念自己,使自己的靈魂獲得尊榮。
米保留遺骨或骨灰,未必能給靈魂帶來尊榮。
易是的老師,我認為逝者的尊榮,是靠他生前的貢獻來獲得,不是靠處置遺骨來獲得。
設想大家走在路上正看風景,忽然看到一個墳或者一個公墓,會是什麼樣的心情?另一種情況,如果走在路上看到一座烈士陵園,那麼大家又是什麼樣的心情?
看到烈士陵園的時候我們才會心生敬意,哪怕晚上走過烈士陵園也不會感到害怕吧?
這就說明,逝者的尊榮,來自他生前的貢獻,正如老師之前講的,那些為社會作出重大貢獻和犧牲的人,才會讓人們生出敬仰之心,而普通人的遺骨或骨灰擺在那裡,隻能增加人們心中的不安和負麵情緒,由此而發出的心念被天道程序評判因果之後,會給逝者扣除功德。
從前大家不知道這裡麵的情況也就罷了,現在天人學已經把事情講明白,如果還堅持留骸骨或骨灰,那就是白白丟分了。
這書中已經說過,子孫非要對著一盒骨灰才能思念起先人嗎?看照片就不能思念了?革命先烈跟敵人拚刺刀的時候,考慮過自己的遺體該怎麼處置了嗎?無數英靈埋骨青山,沒在人間留下任何遺物,難道我們就沒辦法對他們“祀”了?沒有辦法寄托哀思了?
某位偉人對身邊的人說過“我在世時吃魚太多,死後就把我火化,骨灰撒到長江裡喂魚。你就對魚兒說‘魚兒呀,某人給你們賠不是來了,他生前吃了你們,現在你們吃他吧,吃肥了你們好為人民服務。’這叫物質不滅定律。”
另一位偉人也說“人死了,不做事了,還要占一塊地盤,這是私有觀念的表現。”他在生前留下囑咐死後火化,不保留骨灰,把骨灰撒向祖國的山山水水。
偉人們胸襟廣闊,看淡生死,自覺想到身後不占人間之地,這才是天道精神!我們這些普通人,難道比偉人們更有資格為自己占一塊地盤嗎?
如今天人學尚在發展,還沒有移風易俗的能力,我們對老輩人可以按傳統來,如果老輩人因為傳統喪葬而失了些功德,我們隻能加緊修行,多掙功德,為先人多送上反哺分。
而我自己的後事,要從“實見”上做這樣安排
將來我走了,不要讓我在人間留下痕跡,看方便,能灑哪裡就灑哪裡。若要紀念,簡單些,擺束花,點支香,有點氣氛就行,向北行個天人禮,請指導師打開靈路傳過來你的消息。我最願聽到的,就是你獲得了多少良知,完成了哪些善行,我會在另一個世界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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