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樂呆呆的。
“蘇家已經傳回了消息,說殷王已經確信顧大石會站在他這一邊。所以這個鹵味秘方的出現十分可疑。爹就是想到了這一點,才要趕緊過來問一問。”顧栩道。他又問顧越:“對嗎?”
“沒錯。”顧越滿意地連連點頭,並做補充說明,把他為什麼這樣推理、殷王布下此局後可能會做出的措施都跟和樂講了一遍。
“你現在明白這件事有多嚴重了吧?”顧越最後問道。
和樂呆呆地點頭。
隨即,他的臉色陡然沉了下來:“如果是這樣,恐怕你們說的這些事**不離十……以小叔以往的性格,他不會這樣莽撞地拜會蘇家。”
顧越道:“所以咱們原先簽下的契就很要緊,你放在哪裡了?”
和樂一僵,腦門上滲汗:“……我已經上報素水縣的衙門了。”
“什麼?!”顧越大驚失色,“你也太快了!”
“快什麼?”和樂很委屈,“離我們簽了那契約也有兩個月,我上報上去不是很正常嗎?”
當下的契約並不是私人之間直接簽上名字蓋手印就能生效的。契約一式三份,內容相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還有一份上報官府,要蓋官府有日期的大印,這樣才算有法律效力。
當然,不是所有契約都會這樣做,但正式且官方的做法就是如此。
契約上簽的不是和樂的名字,而是他的管家的。這種大戶一般都不會用自己的身份出去做生意,但管家往往就是這一戶人家的代表,和樂無法撇清乾係。
“現在怎麼辦?”和樂問,“這事絕對不能就這樣算了。”
“當然不能!難道你想拉著西胡那群人,幫殷王奪皇位嗎?”顧越表情痛苦。事情真多啊!
“現在隻能去縣衙看一看,能不能把契約偷回來了。”顧栩冷靜地想辦法:“契約隻有三份,一並焚毀,我們再擬定一份新的,蓋上大印放回去。內容斟酌一下……不要叫殷王和我們扯上關係。”
“對對,這辦法好。”顧越說道。
父子倆的目光同時聚焦到了和樂身上。
“看我做什麼……你們要乾嘛?”和樂緊張。
“你打算在這件事上負責哪一部分?”顧栩問。
“我……”和樂不想做這種事,他哪有這個本事?“我隻能給你們提供一些京城的消息,我手裡沒有人手……不管是偷,還是和縣令好好商量此事,我都做不到。”
顧越教訓他:“你看看,一味躲藏避讓有什麼用?彆人拉你入局,你連解局的能力都沒有,你要自保也要有自保的手段啊。”
“是是,是這樣沒錯。”和樂縮著脖子聽訓,沒有一點皇子的模樣。主要是這事實在防不勝防,他承顧越一個人情。若不是顧越及時發現了鹵味的端倪,隻怕他們都要被殷王坑了。
原文沒有這一段,完全是因為和樂沒什麼用武之地,不需要在柳犁鎮布局。
“我們馬上就去素水縣。”顧越說,“和樂,你先拖延幾天回京城……我們對這些契約不夠了解,你瞧瞧如何擬定才能叫咱們脫開乾係。起碼書麵上,我們不能落下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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