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就在這個屍身上!
他總不能去宰一個人吧?
顧越很羨慕那些毫無生命觀、不把小配角當人看的影視小說主角,說殺人就能殺人,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讀者當然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畢竟隻是名字都沒有的路人甲,誰在乎呢?
顧越心想,他在乎。
越是在北秦待得久,他越能感受到市井小民同樣是“生動的人”——這一事實。他們可不是電子像素組成的文字,這些人有溫度,有情緒,根本不是什麼“角色”。
而誰又能確認,自己生活的這個世界就不是一本小說呢?
所以大街上隨便拉一個路人甲宰掉的行為是堅決不可取的。
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個即將被處斬的殺人惡棍,神不知鬼不覺地將人弄走。顧越眼珠一轉,心裡有了計較。
“好,今天就勘察到這裡,我們回吧,待太久,兀火見我們不在會著急的。”顧越說。
於是也沒再重新上山,而是跟著那天的路線返回了黟縣附近的小道。
剛剛進了黟縣的大路口,顧越就感到四周投來了幾道視線。
往客棧方向走了沒幾步,兀火就黑著一張臉出現了。
“你們去哪兒了!”他吼出聲的時候甚至帶著哭腔,顧越聽著,一陣心虛。
“就是在附近轉轉,看看風景。”顧越老實地回答。
“看風景!!”兀火大吼,“怎麼不告訴我!嚇死我了!”
他連顧栩要怎麼把他的皮剝下來都想好了!
“看你在睡覺,沒好意思打擾你。”顧越心虛地說,“我們出去的時候和守門的兄弟說了。”
“你隻說了逛街!”兀火大約是發現自己太大聲引來了其他人的注意,深吸一口氣,語氣稍微緩和,“沒事就好,回去吧。”
“下次不會了。”顧越小聲說。
也沒辦法,這件事是必須要瞞著兀火的,否則上報給顧栩,興許要被猜出來。
畢竟有風險,顧栩不會同意。
一行人回到客棧。
“何晷,石四石五,你們這幾天注意著縣衙的告示,看看最近是不是有囚犯被問斬。附近的縣也可以,但千萬注意安全,彆讓人抓了。”顧越回到房間,對他們三人說道。
石三說“我,一起。”
“也好,總之這幾天我都會待在據點,沒什麼危險。”顧越說,“今日就先休息,和兀火他們打聽一下附近有什麼地方。上山下山辛苦了。”
幾個人紛紛點頭。
四人離開,顧越又找來兀火的手下。
“兄弟,麻煩你,我上山的時候把衣裳刮破了,可否借布匹針線一用?”顧越笑道。
“這好說,你拿來吧,我給你縫。”這位暗衛非常爽快地說。
“不用不用,我自己來就好。”顧越連忙說。
他還要縫裝血包的內袋呢!
“哦,好吧。”暗衛也不強求,轉身離開,過了會兒,拿了一個籮筐過來。
顧越連連道謝,拿了東西回房去了。
他把身上的那件寶甲脫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