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你在我的記憶裡,不過是一個代號而已!_從法盲到律神,我經曆了什麼!_免费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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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你在我的記憶裡,不過是一個代號而已!(2 / 2)

“我當然認識,他家不是殺豬賣肉嗎。我回家還到他那裡買的豬肉呢。”鄭博回憶道。鄭博已經參加工作,離開了鄭家村。不過他父親還在鄭家村住。鄭博平時回家,有的時候也要買些肉。整個村子隻有一家賣肉的,那就是鄭方家。

“怎麼,這事牽涉到他呀。這個我還沒聽說。”鄭博說道。

“鄭方也是被冤枉的。汛期那個時候,你也知道,咱們周圍村子裡的人誰不知道呀,那個時候水一漲,馬沙灘小路就沒了。除非坐船,否則根本就沒人能上馬沙灘。更不用說在上麵殺人分屍了。”鄭浩然說道。

“這個倒是實情。可是你們是要出證,這可不是小事。單位出證是要蓋公章的。這事我可是要彙報的。”鄭博說道。

“鄭博呀,這事你看這樣行不行。鄭方那不是彆人,不光是同學,算起來咱們都是親戚。你能不能給出個證,咱們也不是讓你說假話。這些都是事實,你為這事出證,周圍還能有什麼人說你呀。”鄭浩然說道。

“我倒是不怕彆人說什麼,我就是秉公辦事。”鄭博話是這麼說,語氣卻不是那麼堅決了。

對於鄭博來說,蓋章其實不需要請示任何人。因為,他是水文站的站長,公章就在他手中掌握著的。水文站的章,鄭博在使用過程中,是不需要請示任何人的。

可這起案件畢竟是一個大案,配合這個案件不請示領導,未來真要有什麼紕漏,鄭博自己承擔起來還是比較吃力的。這也是鄭博一再強調要請示後再出證的原因,這裡麵有一個責任分擔的問題。

但現在的情況是鄭博也姓鄭,與鄭家村裡的人一筆寫不出兩個鄭字。出這個證並不違背事實,不違背良心,就算是為了鄉親,自己承擔一些也沒有問題。

“好吧,我給你們出證明。”思索良久,鄭博長歎一聲,還是決定為鄭方出這個證。也許會承擔一些責任,不過出證內容沒有問題的話,也承擔不了什麼太大的責任。畢竟這是命案,關係到一條人命,鄭博做不到無動於衷。

“2002年5月上旬,東陽全市大規模降雨,東陽河全流域水位上升。鄭家村附近的馬沙灘與兩岸通行的小道被河水淹沒。兩岸若人員進入馬沙灘,必須乘船進入。特此證明,鄭陽鄉水文站。”

看著鄭博出具的證明,田詩笑了。這份證據還是非常有力的。至少可以對卷宗內的證據體係形成毀滅性打擊。這就是她所一直尋找的關鍵之處。

“田律師,我們這次現場調查收獲不少吧。”就算是鄭平是外行人,也知道這次調查查到了不少有利的證據。

“算是吧。不過,我們還要研究一下案件卷宗。還有就是我們要見一下檢察機關的辦案人。”

“詩姐,你說的刑事案件最關鍵之處就是檢察院。那麼,也就是說我們現在要見的人,應該是這個案件中最為關鍵的人物了。”鄭平說道。

“想不到呀,小平平,你的認知能力還是挺強的嗎。這麼快就理解我說的是什麼意思了。”

“詩姐,你好這麼叫我小名,這不太好。我都這年歲數了。”

“哪我也沒有辦法呀。你在院子裡時,大家都叫你小平平。我一想起你,自動就對號叫你小平平。這就像你要好的那個小朋友,明明是個男孩,外號卻叫鬨鬨。一叫這麼多年,我現在連他的名字叫什麼都不知道,就記得他叫鬨鬨。”

“你是說鬨鬨呀。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我認識他的時候,周圍的小孩都叫他鬨鬨。直到他家搬走,我也就記得他叫鬨鬨。”鄭平也無語了。田詩說的情況確實是存在的,尤其是在部隊大院裡長大的孩子,這種情況就更多了。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這句話一點不假。部隊大院裡的孩子,經常會隨著父母離開。或是到了彆的部隊,或是轉業。總之能夠在部隊大院長大的孩子不多,除非是一定級彆的軍官,否則都會有離開部隊的一天。

既然隻是短暫相逢,兒時的小夥伴們還不知道離彆的不舍。他們隻是儘情享受在一起時的快樂。很多小夥伴,在一起玩的時候,大家隻是知道對方的一個小名,一個糾號就可以了。

鬨鬨,對鄭平來說就是一個兒時玩伴的代號。甚至於鄭平並不知道鬨鬨的名字到底是什麼。鄭平也意識到,自己在田詩的記憶裡也應該是一個鬨鬨式的存在。真正的名字或許記不清了,或許根本就不記得了,在田詩的心中自己永遠是那個部隊大院裡長不大的小平平。(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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