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開庭的時間。聶海蘭案引起全社會關注,很多媒體申請現場聽審。不過,由於席位有限,法院按照規定除給出一定席位供媒體聽審外,還需要提供部分席位,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界代表參與。這麼下來,真正可以進入現場聽審的人其實隻能是申請者中的一小部分。
大批不能進入現場的人,就隻能在白土市中級人民法院外麵聚集。而法院的法警、交通警察和治安警,也提前來到門前維持秩序。這一案畢竟是舉國矚目的大案,絕對不能出現任何錯誤。
“周律師,現在是聶海蘭的最後機會了。”田詩在開庭前找到了周薇。
“對不起,我有保守當事人秘密的義務。你們也找過聶海蘭,她不同意把證據交給你們。我也沒有辦法。”周薇說道。
“周律師,其實我們已經掌握了王遠行的證據了。不過,這條線索是聶海蘭最先提出的。我們希望能夠給她一個機會。就算是你現在不交給我們證據,也會在今天的庭審提出。”田詩說道。
“你怎麼會知道?”周薇問道。
“因為今天是你們最後的機會。過了今天,聶海蘭就沒有自由發聲的機會。如果聶海蘭要通過自己的渠道發出這個信息,隻能是今天。”
“如果我現在把證據提供給你們,會被認定為立功嗎?”
“會,不過需要我們調查得出結論。”
“恐怕聶海蘭等不到那一天。你知道,她可能被判處死刑。”
“從程序上講,死刑案件你們可以上訴,然後是死刑複核。並且我們也可以向辦案機關提供證明。總之,我認為時間上還是來得及的。不過,周律師,我並不能保證立功會改變案件的最終結果。畢竟聶海蘭手裡是三條人命。”田詩說道。
“對於聶海蘭說,劉惠案件真相大白,真凶歸案,比她自己得到什麼樣的結果最為重要。我是聶海蘭的律師,我的職責是為其無罪或罪輕而努力。但這不意味著,我會忽視聶海蘭在其他方麵的需求。”周薇說道。
“我也是這樣想的。”田詩笑了笑。
在這種案件中,任何人都難以做到絕對的中立。在強者欺淩弱者,剝奪弱者的生命及尊嚴時,對二者的公平,實際上意味著對強者的縱容。
秉持這個原則,田詩在案件中更多為聶海蘭的提供幫助,並不是一種私情的體現,而是對法律精神更好的體現。有很多人並不理解這一點,他們總是抱怨司法官員的不公正。
他們在說,為什麼不對雙方當事人平等一些。為什麼要特彆針對他們。但是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雙方的社會能力並不平等。如果平麵化的公平適用於雙方,反而是一種實質上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