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在律考中算是一個比較特彆的存在。商事法還好說,主要是以公司法主要部分,這對於鄭平的複習來說,是一個比較友好的消息。
最讓鄭平痛苦的是經濟法。這部分法律規定考點分散,往往一部法律知識點較多,卻連續幾年一分不考。要知道對於考點的複習,也有著效率的考量。複習的時間本來就是緊張的,如果反複複習之下,卻是一分不考。那就意味著時間的浪費。
鄭平這個人在分數上並不大氣。讓他放棄可能的分數,真的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但是不放棄,他還真沒有這麼充裕的時間。尤其是後期,開始辦案,更是與複習產生了時間上的衝突。於是開始嘗試尋找經濟法的複習策略,希望能夠找到一條高效的複習路徑。
經濟法本就是彼此聯係不大的各個法律的彙總。對於其中每年必考的科目,鄭平著重複習。在這些科目上,鄭平的複習方式與其他科目沒有太大區彆。
對於那些近幾年常考的科目,鄭平也進行了專門複習。這個時候,複習的重點就不是考點了。而是對於法理的理解。法理這個東西,對於法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法學生不懂法理,意味著你跟法盲實際沒有什麼區彆。
法理通,則法律通。一個法律專業人士就是對某一部門法律不太熟悉,他學習和掌握的過程也相對普通人更快更深刻。當然法理通,不一定律考通。因為律考是法律職業的入門考試,對於法律職業的工作規律,出題人也是心知肚明的。他是不會給出一個簡單法理結構的題目的。這個時候,以法理進行領悟推理,就會是一個非常複雜的事情。如果你了解法條的規定,直接適用法條,既簡單還能保證準確率。
鄭平就是通過掌握考點、法條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對多數律考科目進行複習。而經濟法,這種方式行不通。鄭平就開始通過所謂法理結構的記憶來解決問題。
對於那些常年不考,或者隻是考上個一分兩分的科目,鄭平則是以熟悉知識點為主要複習策略。知道知識點就好,沒有太多的時間浪費在這些價值不大的科目當中。
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鄭平逐漸找到了複習經濟法的節奏。他不再被繁雜的法律規定所困擾,而是能夠遊刃有餘地應對經濟法的考點。在律考中,這種複習方式明顯讓鄭平獲益匪淺。
考試就是這樣,難者不會,會者不難。鄭平在第三張試卷上沒有耽誤太長時間。多數的題目他還是會的。偶爾不會的題目,他也不耽誤時間,直接跳過。
鄭平清楚在律考中,時間是非常寶貴的。對於他來說,把時間浪費在不確定的答案上,遠不如把時間用來檢查已經答過的題目,確保沒有遺漏和錯誤。他相信自己的實力,相信自己的知識儲備足以應對這場考試。
在答題的過程中,鄭平保持了較好的答題節奏,始終保持著冷靜和專注。下筆流暢而迅速,仿佛是在完成一幅精美的作品。
很快,鄭平放下筆,滿意地看著自己的試卷。他知道,他已經儘力了,也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最好。商經這種科目,沒有人能夠做到複習上完全覆蓋。如果做到了,也隻能意味著你浪費了太多的寶貴時間。
即使不能做到完美,鄭平仍然相信自己一定能夠取得好成績,因為他有足夠的實力。走出考場,鄭平感到一種輕鬆和自信。因為他展現了自己的實力,做到了能力範圍內的最好。這已經可以讓鄭平滿意了。
第四張試卷在下午考試。這也是律師考試的最後一門科目。試卷四不是對新科目的考試,而對前三張試卷的科目,統一用問答的形式再考察一遍。
試卷四的題型設置上,還是非常有趣的。一般情況下,在第一道大題上,一定會出一道政治題。是的,律考還是有政治題的。有很多人把法律與政治擺在了對立位置,其實這是不對的。
政治與法律的關係是密切相連的,它們相互依存、相互促進。
政法工作並非意指法律一方麵,也包括政治方麵。政法學科從來不會忽視二者之間的關係。不會否認二者的緊密聯係。
法律是對政治的重要保障。政治則是法律製定和實施的動力來源。
如果一個人不懂得政法與法律的關係的話,就沒有資格談法律。因為他連法律從何而來這種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清楚,就更不可能對法律的性質有什麼深刻的認識。
鄭平雖然也明白政治對法律的意義,更清楚這部分知識的重要性。不過,他在複習中對於這些知識的複習並沒有放在主要學科的範圍內。這不是重要不重要的原因,而是分數值的原因。
政治題雖然很重要,但注定在律考的試卷中不可能占據太多的分數。分數不多,那麼複習中就不能作為重點。這種學科複習順序的設置充滿功利性,鄭平卻也是沒有任何辦法。畢竟考試的目標是分數,分數足夠才能過關。既然複習不是重點,那麼相關知識點的掌握也就不是很穩固。就政治科目來說,最為重要的題目也就是試卷四的第一題。對於這一題,鄭平安排了特殊的應試策略。那就是考前突擊準備。政治科目在律考中的考點不多。在試卷三考完後,鄭平馬上開始記憶政治考點。
記憶政治考點,還是使用了事先準備好知識點表格。所有的考點被以表格方式列示。鄭平開始進行專門的記憶。考試之前對於一些固定的知識點進行專門記憶,可以省去浪費寶貴的複習時間。這種簡單的考點,過多的記憶,其實並不必要。
反複記憶之下,鄭平的很快就掌握了必要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