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田詩呀,東江的案件可是在全國聞名。因為她的辯護,讓全國嚴打行動提前結束。案例永遠載入史冊,成為法學院必修的案例。東江省司法機關也被恥辱性地記入曆史。我不想咱們白山省也出現這種情況。”蘇康說道。
“我了解您的想法。”石青山當然了解蘇康的想法。他本人也不想被恥辱地記入曆史。誰會希望自己承辦的案件輸呢。
“不過,有些事情不取決於我們。我們不能彌補公安方麵的錯誤。這個案件,偵查單位被辯護人找出太多的問題了。”石青山有種預感,偵查機關還會有問題被辯護人找出來。
公訴機關在審查起訴時,會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審查。然而有些時候,這種審查並不嚴厲。說到底,大家都是常年合作的夥伴,誰可能做到毫不留情呢。
辯護人的情況就不一樣。辯護人站在偵查機關的對立麵,二者的關係是對手。這種關係下,你是難以要求辯護人手下留情的。
“你這麼說,那偵查單位一定存在不少問題了。”蘇康也是老檢察了,一聽石青山這話,就知道問題所在了。
“問題不少,還很致命。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對手非常可怕,他們是不會放棄這些破綻的。”強大的對手,有時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隻有戰勝強大的對手,才會有成就感。可是強大的對手也是難以戰勝的。比如現在麵對的田詩,戰勝她,石青山會感覺到無比的榮耀。問題是,能贏嗎?
“努力吧。有些事情,我們儘全力就好。”張康安慰道。
檢察院其實對公安機關還是非常照顧的。有的時候甚至會提前介入案件,對偵查卷宗的材料進行指導。這種提前介入,其實並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對檢察機關的角色分工,是一種檢察權過度乾預偵查權的表現。
試想,檢察機關介入過的偵查活動,在審查起訴階段會有什麼樣的審查標準?這材料就是你檢察機關的指導下做出來的嘛,你還能自己的刀砍自己的手嗎?
同理,這種合作關係,會讓偵查活動過關難度降低。也會讓偵查活動的質量下降,不會太擔心未來可能麵臨的監督問題。問題累積下來,可能就會對公訴形成較大的負擔。對於這種情況就算是檢察長,也是沒有辦法的。
“老何你看,這是新出的《京都新青年》。”陳冬生拿著一本雜誌找到何亞輝。
“我已經看到了。”何亞輝說道。
“想不到呀,孫家的反擊這麼快,而且出手的還是《京都新青年》。”《京都新青年》的影響力,陳冬生是知道的。《光環》畢竟還是新出來的雜誌,影響力還是要差上一些的。
“意料之中的事情。不過,這其實也是一件好事。多一家媒體報道,也就意味著爭議性更大。更會引起公眾重視。司法機關更會全力維護原來的辦案的結果。不然,案件結果要是被推翻了,隻怕是所有人的麵子都不好看了。”何亞輝說道。(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