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哥,我真佩服你呀。你怎麼知道,那個躺著睡覺的人就是謝方呀。他可是側臥,臉是向裡的,看不到呀。”原來鄭平與牛森在車上時,牛森就已經確認了謝方。
“很簡單。首先是身材,謝方是躺在椅子上睡覺。他故意把臉朝裡,讓人沒有辦法看到正麵。可是他的身材還是能夠看得出來的。這一點是沒有辦法隱藏的。”
“就是因為身材?”鄭平有些不敢相信。
“當然不是。隻是看身材,誰也不敢確定。謝方的身材並不屬於特型,沒有看到正臉的情況下,我也隻能判斷身材是相符的。這不代表什麼,身材相近的人還是很多的。”牛森解釋道。
“那還有什麼能判斷出躺著的人就是謝方的呢?”
“身材符合,隻能確定20%的因素。接下來,我看到這個椅子的長度約為一米五左右,他在躺著的時候,略微卷曲,腳還是不可避免伸出來一段。我估算了一下,這個人的身高約為一米八〇左右。這與謝方的身高是相吻合的。這就讓我又增加了30%的把握,這也就有一半的把握了。”牛森說道。
“這我倒是沒有想到。說起來一半的把握就可以博一下了。但其實也是不敢確定呀。現實中身材與身高差不多的情況也是常有的。”鄭平覺得牛森如果真的就是這兩個判斷因素的話,那隻能說是運氣好了。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牛森說道。
“還有?”鄭平心想果然牛森還是有另外的判斷因素。不然他不能這麼有把握。
“真正暴露他的,是那雙鞋子。”
“鞋子?”鄭平沒想到牛森最終判斷標準會是一雙鞋子。
“他穿的是一雙警用皮鞋。穿著一身牧民的衣服,卻穿了一雙警用皮鞋。這與牧民常穿的羊皮靴子,區彆還是非常明顯的。”牛森嘿嘿一樂。
“警用皮鞋,原來是這樣呀。”鄭平理解了。一個身材、身高等因素符合的男子,穿著牧民的服裝,卻穿了一雙警用皮鞋。這不是謝方,還能有誰。兩個正向符合,一個反向不正常判斷標準,讓整個判斷有了近80%以上的把握。
“最為重要的是,他是在裝睡。”牛森加上一句。
“裝睡?”
“當然。他的呼吸並不穩定,說明他沒有進入睡眠狀態。而整個過程中,他連身子都沒翻一下。就算是正常睡覺的人,也不可能躺在那裡一動不動吧。從東元市發車上來的人,有這些特征,不是謝方才怪呢。”牛森笑了笑。
“彆說,牛哥你還真神。這些微小的細節居然都被你觀察到了。你不是說你練過嗎,為什麼不當場把謝方拿下。還要下車報警這麼麻煩。”
“拿下謝方,哪有你說得那麼簡單。”牛森聽了這話又好氣又好笑。
“咱們是兩個人。你一個人至少跟他打個平手,再加上我幫把手,還沒有絕對的把握把謝方拿下。”
“他要是有槍呢?”
“那……,我們隻能壯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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