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劉思玫,請你說一下當天的情況。”萬芸並沒有耽誤太多的時間,直接就把證人傳上庭。對於萬芸來說,最有力的證據一定要最先使用。隻有這樣,才會把握住案件審理的走向。
一些沒有經驗的檢察官,總是喜歡把關鍵的證據放在後麵使用。往往會導致庭審前期節奏失控。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就算是後期使用了強有力的證據,效果也會大打折扣。
何況這次的對手可是張步平。張步平作為晉西省頂尖的律師,對於操縱審判,還是有豐富的經驗的。一旦讓他得到機會,那庭審不一定向什麼方向發展了。
“當天晚上,我與男友蘇成方一起從站前公園出來。正好看到蔡鐵與被告人一起走過來。”劉思玫說道。
“那個時間是什麼時候?”
“大約晚上十一、二點吧。”
“你能確定你們看到的被告人與蔡鐵?”
“能夠確定。蔡鐵在我們這一片還是挺有名的,再加上他是我男朋友的中學同學。所以我們一眼就認出來蔡鐵了。”
“那麼你能確定當晚見到的是被告人嗎?”萬芸又追問了一句,這也是問題的關鍵。大家都知道蔡鐵遇害當晚,最後跟他在一起的一定就是凶手。問題是這個凶手,是不是曲偉。
“我能確定是他。被告人左前額有一道傷疤,當時我就注意到了。我還提醒男朋友蘇成方,要不要過去問問。”劉思玫說道。
“那你們是否過去詢問?”萬芸對於劉思玫關於曲偉特征的證言是非常滿意的。畢竟這個細微的特征,可以將曲偉與大多數人區彆開來。這一特征的描述,也大大提高了證人證言的可信性。
“沒有。”劉思玫做出了否定的回答,“蘇成方說蔡鐵經常會半夜喝得大醉回家。而且要是過去了,蔡鐵再找他陪著喝酒,就不能送我回家了。”
劉思玫還有一個意思沒有說出來。蔡鐵在這一片名聲不太好,劉思玫根本就不想讓自己的男朋友去跟他打交道。兩個人當時也沒有想到會有人對蔡鐵不利。不過,當時就是知道,兩個人也會有多遠走多遠,他們當然不會蔡鐵來承擔任何風險。隻不過這些話沒有必要在法庭上說出來而已。
“審判長,證人劉思玫的證言可以證明被告人在本案的供述是在說謊。曲偉在本案的供述中,否認案發當日與三被害人有過任何接觸。”萬芸在總結證人證言的效力時,首先將發力點集中到曲偉的供述上。
曲偉在本案中是零口供,公安下了大功夫,但沒有從曲偉的嘴裡得到任何有用的東西。這也是案件一個受到關注的地方,萬芸現在就是要把零口供這個不利局麵打掉,她將向大家證明,曲偉的零口供對公訴來說並不存在問題。零口供,不代表曲偉沒有殺人!
萬芸的戰術產生了一定的效果,證人作證後,庭下一陣議論。其實對於這個案件,外界並沒有太多的重視。不是說這個案件不值得重視,而是認為這個案件不會有什麼特彆的意外。
刑事案件的辦理,其實並沒有什麼太多的戲劇性。能夠產生意外效果的情況不多。一旦為辦案機關鎖定,嫌疑人的命運基本上就已經被注定了。不是沒有人可以改變這個命運,但能夠從辦案機關的鎖定中逃出來的人,在概率上可能萬分之一都不到。
而本案的偵辦,外界得到的消息並不多。偵查活動一直在公眾的視野外進行。人們沒有聽說什麼特殊的消息,在慣性思維下,還是以為這個案件與其他案件並沒有什麼不同。
結果開庭的時候,曲偉不認罪,這就讓旁聽者產生了疑問。要知道,刑事案件的認罪率還是非常高的。尤其到了審判階段,還堅持不認罪的,就更少了。晉城不是沒發過大案,就算是再大的案件,到了最後審判的時候,基本上也都會認罪。不同的是,可能會在細節上有一定的爭議。大的方向上,都還是認的。
當萬芸推出第一個證人作證時,旁聽席上的人們又開始釋解了。嫌疑人、被告人不認罪的情況不多,但也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尤其是命案,很多人就是抱著認了也是死的態度,堅決不認。如果不認,檢察官拿出證據來,該是死刑還會是死刑。
“證人,你的名字?”案件的審理沒有一證一質,這是因為蘇成方與劉思玫是同時看到蔡鐵與曲偉的。因此這兩個人的證言被當成同一組證據舉證,既有利於審判,也有利於對證言的證明內容進行梳理。
對於這一點,控辯雙方均無異議。證人的證言對曲偉沒有利,張步平卻表現得十分平靜。他已經閱過卷宗,自然知道證人的存在,也準備好了應對之策。既然是有準備,一證一質,還是一組一質就不重要了。甚至,張步平認為,一組一質,可能比一證一質更有利於辯護方。
因為一組一質,雖然有利於公訴方舉證。不過舉證效果這種事情隻是一個表象,證據的證明作用還是要看證據本身的。而辯護人若是一證一質的話,在劉思玫證言的質證過程中,辯護方的一些觀點就會提前為公訴人所知。既然辯護觀點被公訴人知道了,在蘇成方作證時,公訴人一定會有所改變。所以,從辯護的總體效果來看,一組一質,更有利於辯護,也會讓公訴人無法進行充分的準備。
可以說,在質證方式方麵,萬芸與張步平都是有所考慮的。相對來說,張步平考慮得更深遠一些,表現也更老練。
“那晚,你與劉思玫看到的,與蔡鐵在一起的人,是不是被告人。”萬芸問道。
“是的,就是他。”蘇成方非常肯定。
“當時,他們兩個人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蔡鐵倒在這個人的身上,他架著蔡鐵走了過去。我當時以為蔡鐵又是喝多了,就沒有過問。”蘇成方說道。
“蔡鐵經常喝多嗎?”萬芸問道。
“經常喝多。”蘇成方說道。蔡鐵這個人家庭條件非常好,又喜歡跟一些小混混在一起,平時喝在很晚,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你能確認,那晚見到的人,就是被告人嗎?”同樣的問題,萬芸又問了一遍。不論是劉思玫,還是蘇成方,他們的證言最為重要的就是能否辨認出當日與蔡鐵在一起的人是不是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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