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個多時辰的磋商,三方終於拿出了一個大家還都能接受的合作章程,並且在陸景麟的提議下,這份章程以白紙黑字的合同形式出現在了每個人手上,合同的內容如下:
甲方(委托方):日月神教聖姑任盈盈、光明右使向問天
乙方(受理方):華山掌門嶽不群、衡山代掌門莫大、恒山掌門定閒、少林寺大明分寺住持方證、武當山大明分當掌教衝虛
簽訂地點:七俠鎮錢家莊園
簽訂時間:……
在七俠鎮陸景麟(仲裁方)的見證下,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承接營救日月神教前教主任我行及幫助任我行重掌教主之位事宜,結合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內容如下:
一、乙方完成委托後,甲方將無條件執行本合同附錄《細則》。
二、乙方完成委托後,甲方將送還此前從各派掠奪的一應秘籍、功法、兵刃、寶物,詳情如下:……
三、乙方完成委托後,甲方將承擔乙方在此期間一應花銷與損失賠付,其中包括……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搪塞乙方合理要求,並且不得以各種理由將乙方置於危險境地,應對危險戰鬥時(如對付東方不敗),甲方及任我行本人為主力戰鬥方……
五、甲乙雙方在任務期間的爭議將由仲裁方判斷爭議之處是否合理……
六、……
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如有違約跡象,仲裁方有權敦促雙方履約,並有權在三次警告無果後以武力手段促使其完成約定。
附錄:《甲方義務細則》
……
從形式上看就能知道這份合同是由陸景麟本人起草的,方證大師不辭勞苦的謄寫了八遍——其中一次是陸景麟閒著無聊開了下紮心給毀掉了……
合同簽訂後,在場每個人都覺得心情有點說不出的古怪,總覺得事情好像被陸景麟一路帶到了一個很不可思議的方向,而且大夥居然還找不出哪兒不對!
立場上說,原本雙方是屬於正邪不兩立見麵就要廝殺的對立陣營,可偏生被拉到了一個桌子上拉出了一個看似大家還都滿意的章程,僅這一點就足夠奇怪了!
而讓陸景麟自己說的話,這事兒就是典型的破除零和博弈思路而采取共贏方針的做法——前世這等做法他看得多了,而且就事論事的說,這兩方也不見得就是完全對立:原著裡正道這群人妥協的事兒還真不是一次兩次,那說到底不還是因為利益麼?
所以遇上這等大家都有好處的事情,反對者也就不多了——包括陸景麟在內也有好處,刨除自身事件結算外,他還能翻看那本《太極拳經》以及得到《葵花寶典》作為本次仲裁以及後續監督履約的酬勞。
沒錯,談判桌上《葵花》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會被提到,而歸屬上卻是有些問題:東西可以是少林的也可以是華山的。
擱在左冷禪自儘並且知曉修煉葵花要切的情況下,嶽不群對這套神功的需求就屬實沒有原著裡對辟邪劍法那麼迫切了,而少林對這玩意的態度是可有可無,並且大夥都覺得這門武功最好還是彆出現在江湖上為妙。
於是陸景麟就將之收入囊中作為參考了——有一說一,在速度這一項上《葵花寶典》還是很有些門道的,並且這功法本身也是不可多得的那一類神功,足以當做自身養料。
但如此一來華山派就顯得有點虧,所以陸景麟答應老嶽,得到《葵花寶典》後可以給他補償一些東西,目前補償的東西也有點想法了:八荒**唯我獨尊功簡約版——以陸景麟的武學見識,把這功法搞成略高於紫霞秘籍但增加延壽功效其實並不算難,至於目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