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好好回憶回憶,這對你很重要,因為這是你戴罪立功的機會!”
審訊室裡,麵對那個不法的包子店老板,陳青峰展現出了極大的耐心。
不過包子店老板翻來覆去說的還是那些。
“公安同誌,我記起來的我都說了!我是不對,我該死,我用那些壞肉做包子,給老百姓吃,但是我也就敢做一點這些壞事兒,殺人的事情我真不敢做呀!”
“你說你是晚上去垃圾箱那邊撿到的壞肉?”
“是啊!”
陳青峰回憶了一下,一般來說,城裡的垃圾桶是在淩晨時分被拉走的,和清潔工上街掃馬路幾乎是同一時間。
而那個時間差不多是淩晨三四點鐘。
按照這個老板的說法,他發現那些肉的時間是在十二點以後。
由於不是每天都要打掃所有街麵的垃圾箱。
隻是一些人流和人口密集的區域,需要做到經常清掃,也因為這個原因,還有一部分垃圾箱能夠殘存那些剩下的人肉。
所以說凶手其實對這片區域或者說對這片區域的垃圾清掃工作並不在行。
該怎麼說呢?
陳青峰覺得,從犯罪完成度的角度來說,這個凶手沒有那麼難抓!
從包子鋪老板的證詞中隻能大致的推測時間。
那是一袋人肉,不可能在七八點大街上正熱鬨的時候扔進垃圾箱。所以具體的時間應該是在九點或者十點之後,大街上人流量少了之後,凶手才開始行動的。
而且他應該有交通工具。不然他攜帶的可是一個人的重量。這麼一袋子的肉,沿路一直扔一直撒。說實話,這也是一個體力活。
而且目前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死者到底是誰?
或者說死者是男是女。
……
陳青峰從審訊室裡回來之後,把審訊的記錄交給米蘭去整理。
他自己則朝著法醫辦公室走去。
從下水道裡撈出的骨骼,還有在下水道附近發現的自行車輪胎印,都是比較關鍵的證據。
自行車的輪胎印查過了,這年頭自行車最普遍的就是二八大杠。不過這個輪胎磨損的已經很嚴重了,說明這輛自行車平時騎的比較勤。又或者車子年頭比較久了。
除了輪胎印之外,剩下的就是那個骨骼了。
此時一堆骨頭已經被拚起來了,擺放在法醫台上。
陳青峰跟著法醫老張走進來,看著這些骨頭。
“初步估計死者的身高大概在一米七,是一名男性,年齡大概四十歲左右……”
“身上有沒有什麼外傷,還有營養程度怎麼樣?”
陳青峰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如果在骨頭上發現一些傷痕的話,就可以依據這些傷痕來做出判斷,比如如果頭上有傷的話,很有可能,死者生前是一個好勇鬥狠之人。
又比如身上要是有槍傷的話,那說明死者生前很有可能當過兵或者公安。
但是這些明顯的痕跡都沒有。
“這家夥的骨骼質量很高,看起來應該營養不錯!”
一米七的身高不算高,不過在營養不錯的情況下,這個身高就有些遺憾了。
不過想一想這家夥四十多歲,也就是說在他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可以,獲取不錯的營養。
陳青峰估算了一下,如果是二十年前的話,大概就是大家吃不飽的那段歲月。
這麼說來,這家夥說不定是乾部出身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