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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特彆刊(1 / 2)

顧童祥其實還有點嫩了。

他畢竟從來沒有加入過高端的藝術協會,所以還是以自我營銷的方式思考問題,而非權力所有者的方式思考問題。

顧童祥不是苗昂溫以為的老天鵝。

他是一隻屁股扭的再如何豔麗,也無人問津的禿孔雀。

早在本次入會評選的開始之前,阮理事就和整個攝製組的導演團隊裡通過氣。

按照他的意思,會在剪輯的時候,剪掉任何與顧為經任何有關的鏡頭,甚至這個名字都不會在這次討論會上出現。

和大張旗鼓,會成為整部紀錄片的主角,民眾討論的焦點,風光無限的苗昂溫相反。

除了候選名單公示上的那小小的幾個字。

再無人會知道,“顧為經”這個名字的存在。

豪哥是個為人處事很“公允”的人。

做教父的人,就應該做到有獎有罰。

苗昂溫聽他的話,他就手指輕輕一點,讓他野雞變鳳凰,飛上梧桐木自不必說。

顧為經不聽話,那麼你畫的再如何好,在仰光的藝術行業,豪哥不點頭,你就是出不了頭。

該敲打就得敲打。

這不因為個人的喜歡而發生改變。

管人便如馴馬。

馴馬這種事情,講究的就是一個在合適的時候,選取合適的獎懲方式。

耕地、背麻袋,乾苦力的小馱馬,就算又黑又瘦,人家拉磨拉的賣力,該喂胡蘿卜的時候,就得給人家喂胡蘿卜。

同理。

縱使是附帶的血統證書比《大英百科全書》還要厚,記錄的家族譜係能追溯到耶穌降世年代,漂亮的仿佛從冰雕中脫胎的純血賽馬。

不乖的時候。

需要用馬刺刺一下,就要狠心用馬刺刺刺。

套不了韁繩關不住的馬,再名貴,對主人來說,價值就會千百倍的貶值,幸運點的可以拉去配種,否則的話,就隻剩下吃馬肉這唯一的用途了。

更糟糕的情況。

若是讓整個馬廄裡的其他小馬駒們,都學壞了或者心思野了,隊伍也就不好帶了。

前一周的時候。

這個決定,阮理事其實跟大家交待過了,當時沒有人反對,他才認認真真的編了這出大戲出來。

那時包括林妙昂在明麵上,也都沒有展示出他刺頭的那一麵。

林妙昂沒有收阮理事包好的2000刀的大紅包,卻也沒說非要看不慣怎麼怎麼著的。

本來心中還有點打鼓的阮理事老懷大慰。

覺得這位爺,也沒有傳聞中的那麼難頂的嘛!

誰知……

“當初你明明答應的好好的,怎麼在這麼關鍵的時刻,給老子上眼藥。”

阮理事心中大冒光火。

甚至吧。

他還有點小小的委屈。

他就像事先排練了很多遍,都順風順水的毫無波折,結果觀眾到了正式開演的時候,突然遇上了腦殘群眾演員跳出來搶戲的倒黴導演。

鬱悶的都沒處說理去。

他覺得林妙昂這人,辦事不體麵,也特彆的不講究。

——

這次不是表演,阮理事或許是氣的,或許是委屈的,眼圈都有點紅了。

可林妙昂依然低著頭。

林妙昂有些內向的盯著桌麵上國家美術協會高級理事的工作證件在看,他的照片是這個年代非常少見的黑白色。

照片裡,他站在蒲甘的梵宇僧樓之下。

以現在專業的眼光來看,光圈曝光時,至少收的小了兩檔。

所以整個世界就像是從老式的默片電影35毫米規格的膠卷帶中隨意抽出的一幀。

影影綽綽,仿佛是籠罩著一層紗。

黑色的塔,黑色的樹,黑色的花,灰色的河,灰色的陽光,灰色的人,唯有在正午的陽光下,年輕的林妙昂傻嗬嗬的樂著牙齒,白亮亮的耀眼。

那是畫麵裡唯一的亮點。

錄入的時候,工作人員隻當是大攝影師很厲害的作品,以他的層次看不懂其中的玄奧。

隻是在那裡似懂非懂的點點頭,裝作大受啟發的樣子,還朝他豎了個大拇指表示牛逼。

林秒昂也隻是有些木訥的點下了頭。

如果不是性格過於內向。

他其實很想開口告訴對方,是很牛逼。

照片照的糟糕,但是拍攝的人很牛逼。

他喜歡攝影。

在他在汽修廠當修理工的年代,家門附近十站公交車的路途內,唯一一個他能接觸到攝相機的地方,就是使館區,外交官大道旁邊的那家照片店。

他年輕的時候,經常會如饑似渴的盯著那家店門前,攝影師給顧客拍的展示相片看。

一度曾被人當成過間諜。

他想和攝影師討論一下攝影技藝,照片店的店主卻覺得他行蹤可疑,甚至懷疑他想要偷客人的東西,揮舞著掃把把他趕了出去。

他人生的第一台工作相機,是女朋友白天在被服廠做工,晚上在餐廳當收銀員,用整整兩年的積蓄給他買的一台走私的尼康fm2,搭配便宜的黑白膠卷。

那個夏天,他們去蒲甘拍下了這張照片。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他一直都覺得,自己的老婆是很牛逼很牛逼的人。

那麼辛苦的給自己買相機,很牛逼。

能夠忍受自己這種四季不著家,整天往深山老林裡鑽的人,那麼多年才離婚。

也很牛逼。

林妙昂如今似乎成為了挺受人尊重的攝影師,沒有前仆後擁,但走到哪裡,都有人“老師”、“先生”的叫著。

不富裕。

可他是整個國家裡,寥寥無幾的用的起徠卡m11的“貴族”攝影師。

手裡攝影箱裡隨便一隻m卡口的50mm定焦鏡頭,賣出去二手都還要上萬美元,能頂著上他曾經那麼羨慕的那位照相館的店主,整整一屋子的攝影器材。

不過,林妙昂一直以來,都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問過自己的問題——

如果曾經的他知道,走到今天所付出的代價,那麼,四十年前的自己,還會再次端起相機麼?

將一件事走到極處,總是要在其他地方上付出代價,付出妥協的。

比如說生活。

比如說家庭。

又比如說……學會妥協。

葡萄牙後期象征主義的代表人物,費爾南多·佩所阿在他的詩歌中寫道——藝術和生活居住在同一條街道上,但從不居住在同一間屋子裡。

“你永遠在一個時刻,隻能選擇推門走入其中的一間屋子。”

林妙昂在拍攝上選擇不讓步,所以他就必須在生活中的很多時候,就要選擇讓步。

你想跑去調查報道罌粟田泛濫觸目驚心的情況,難免有些時候,就要想辦法去賄賂一下毒販的槍手什麼的。

甚至會對一些殘劇,充當一位現場的沉默的無力旁觀者。

就仿佛那位著名的混入猩猩群中,愛上了猩猩,卻又對猩猩痛苦的死亡,除了記錄外,不加以任何援助的生物學家。

林妙昂從心底裡來說,是不喜歡苗昂溫的。

但是顧為經嘛……

他也不喜歡。

林妙昂除了攝影,什麼都不關心。

倒退些很多年,畫家和攝影師,在高端場合還有些宿敵的意思。

畫家經常踩攝影作品沒有情感,攝影師經常摳著鼻屎罵畫家在那裡胡畫、亂畫,什麼辛苦都不付出,還能賣上天價。

但他知道一點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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