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是個苦差事。
行業內常會有這樣的新聞。
威尼斯雙年展,或者戛納國際影展的主辦方想要邀請某某大牌藝術家參展或擔任評委。
對方的經紀人回複了一係列極為苛刻到根本無法接受的要求,包括主辦方提供期間來往的私人飛機。
話又說回來,其實對藝術節來說,就幾乎沒有真正意義上無法接受的條件。
條件到底苛刻與否,還是要看人下菜蹀的。
藝術節的規矩往往變來變去。
在真正的超一線大咖赫斯特、卡梅隆這種量級的藝術家麵前,參展報名期限,截止日期,展台位置,評獎形式……這麼說吧,隻要你彆開口就要必須拿個金獅獎這種底線問題,其他的大家全都能商量著按你的意思來。
有些時候,下周開幕,展台都布置好了,連名單都向媒體公布了,結果有大藝術家臨時想要參展,打個電話,組委會就立刻就笑嗬嗬的給你開綠燈。
要包私人飛機隻能算小事,不算過分,通常基本上也就直接給了。
無法接受還是說明你不夠重要,職業地位不夠高。
比如那位藝術家雖然很有名,很重要。
可還沒有名到組委會要是為了一兩個星期的行程,承擔至少大幾十萬美元的成本開銷,不會感到肉痛的地步。
後來,由組委會的策展人親自飛去麵見正在馬其他的海濱休假的藝術家,想要再努力一下。
見麵之後,居然發現藝術家本人非常好說話,溫文爾雅,極其謙和。
什麼條件都沒開,就過來了。
策展人大感喜悅,原來那些都是經紀人私下提的條件。
消息傳出。
坊間大家盛讚藝術家的品格高潔,然後把經紀人耍大牌,狐假虎威的行為,噴了個狗血淋頭。
事實上。
藝術家是不是真的平易客氣,質樸謙和,對一開始開出的條件一無所知。
不好說。
開始時,偷偷耍大牌的行為又是不是經紀人私自作主。
也不好說。
聚光燈下是一個巨大的名利場,很多人都是明裡暗裡兩張臉。
也許都是假的。
也許都是真的。
就算是都是真的。
人家經紀人就是乾這個工作的。
從他的角度來說,藝術家本人可能隻需要來藝術節上參個展,開開PARTY,走走紅毯,在鏡頭麵前露出笑容,大家一起做做好朋友就夠了。
經紀人需要考慮的事情就多了。
他麵對的是聚光燈照耀不到的閃爍的間隙裡,更加陰暗,更加現實殘酷、勾心鬥角的那麵。
經紀人要考慮組辦方是不是足夠重視自己的雇主,有沒有爭取到所能得到的最好條件。參加本次藝術節的都有那些名人,哪些是咖位比自己雇主大的,有沒有可能雇主得到和對方一樣的待遇。哪些是咖位比自己雇主低的,對方絕對不能騎到自家老板頭上,哪些又是雇主不待見的,雙方會不會撕B。
上次參加類似的活動是什麼樣的條件,要是威尼斯給了私人飛機,到了更加有錢的戛納組委會,卻不管人家要飛機了。
傳出去會不會惡了威尼斯的主席,覺得你這裡捧高踩低,更加重視戛納。
明星的話,還要考慮走紅毯的次序。
……
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就是要當經紀人的去爭,去搶,去談,去遊說的。
出了事,還要把他們丟出去頂缸。
否則他們憑什麼從藝術家的收入裡拿到高額的抽成?
永遠隻可能是經紀人、助理唱白臉,藝術家跑去當好人,唱紅臉。
不可能反過來。
經紀人大手一揮,“走著,咱就坐著驢車去威尼斯”,然後藝術家反過來死皮賴臉的拍著桌子要私人飛機。
那就全亂套了。
經紀人的工作便是要竭儘可能的,為雇主爭取到最優渥的條件。
馬仕畫廊的漢克斯跑過來簽合同的時候,準備樂顛顛的當回黑店,用一份低價的長期合同把顧為經拐走。
這並不是顧為經畫的不好,也不是漢克斯生性奸詐,品德敗壞。
人家的職業就是為了老板爭取到最大的利益。
如果顧為經將來足夠優秀,那沒準馬仕三世願意扮演一位慧眼視人的伯樂,在其他畫廊支付違約金把他挖走以前,主動提出為他再簽一份新的高價合同,創造一段行業童話。
這是可以的。
但這個人情也隻有馬仕三世能賣,而不是漢克斯這個打工人。
說句不好聽的。
因此——
“簡阿諾先生願意在舞台上當眾向您發出邀請,這是人家所做出的姿態。到了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儘可能的更多的展示出自己的重要性,展現出自己的價值,才有底氣能被老先生當做是平等的合作者。”
哦哦哦。
顧為經對著屏幕點頭。
“那我們要接更多的合同,對麼?”
他回複道。
顧為經倒不怕有新的出版合同。
最近他一直都挺閒的,插畫畫起來通常很快。
“不,插畫行業,再大的合同,簡·阿諾都已經接過了,我們要做些不一樣的,我覺得應該發揮您的長處,我們要繼續在更高的舞台上,獲得曝光與關注。”
“具體來說,您的長處在於繪畫技法,我們就應該在展示繪畫技法的舞台贏得榮譽與尊重,我們要獲獎。至少要在談判期間,展示出與眾不同的姿態來。”安娜回複道。
“寫作與藝術獎?不是已經得到了麼。”
顧為經有點不明所以。
“偵探貓女士,您還沒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與眾不同。插畫領域,人脈,聲望,資源……簡·阿諾先生都已經到頂了。”
“他是行業內的巨人,這些東西的積攢需要的不隻是技法,還要時間的醞釀,還要最好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