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作為一名醫生,除了劉征,跟李氏公司沒什麼關係,但丈夫韓東卻是李氏的機械產品供應商。
劉征和張蘭原來是鄰居,從小青梅竹馬一起長大。
劉征自小就非常獨立,兩人上初中時,劉征父母因車禍去世,在張蘭父母照顧下長大。
高中情竇初開,二人開始相戀,那是兩人初戀,一直持續到大學時期。
然而這種初戀並沒有走到最後,劉征後來跟張蘭的閨蜜柳喬結婚,現在二人的女兒都已經上小學。
柳喬和劉征考上同一所理工大學,跟張蘭考上的醫學院都是國內名校。
劉征結婚時,張蘭還在醫學院讀研究生,她根本就不能接受這個事實,一直以為劉征應該是娶自己。
這個事實,讓張蘭失去了方向,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混混沌沌的感覺,一直到快三十歲了,才在家裡的催促下去相親。
她心裡一直都放不下劉征,放不下與劉征的那段初戀,在張蘭心中那就像是一個標尺,在這個標尺下根本不可能再找到她心儀的愛情。
韓東是在相親過程中認識的,被張蘭的魅力折服,當即想方設法追求張蘭。
對於張蘭來講,心裡放不下的那段初戀,讓她覺得失去劉征就再沒有完美的婚姻,於是也就隨大溜,跟韓東結婚。
兩人婚後住在一個豪華小區內,韓東一直有意隱瞞自己的收入,張蘭也不會太在意。
她自己有工資,自己夠花,遇到大事都是韓東花錢。
婚後張蘭才真正感覺到與韓東的三觀不合。
韓東為了生意,為了賺錢,可以沒有底線,竟然為了討好李老板,拆散陳傑和柳紅的婚姻。
柳紅是柳喬的妹妹,家庭觀念較重,跟陳傑結婚後,二人育有一子,小寶,現在已經三歲多。
二人雖然日子過得清苦,但兩人共同奮鬥,貸款買房買車,對未來充滿希望。
然而李晴的出現,卻改變了這一切。
李晴是李老板兄弟的女兒,也就是李老板的侄女,李老板和他兄弟小李老板各有一個兒子,兩家隻這麼一個女兒,從小嬌生慣養。
李氏公司分成兩部分,小李老板一直在美國主管銷售,有一家李氏美國公司,李老板一直都在主管李氏國內公司,以工廠為主。
李晴生在美國,跟一個台灣人結婚,一直都沒孩子,去醫院檢查是男方問題,李晴果斷離婚,希望可以找一個能給她帶來孩子的丈夫。
來國內看上陳傑,陳傑一米八大個,人長得帥氣。可是當時陳傑並沒想過跟柳紅離婚,卻想利用李晴看上自己往上爬,多賺錢,少奮鬥幾年。
李晴跟自己大伯李老板講,必須讓陳傑離婚跟自己,這種缺德事李老板不願意乾,叫來韓東幫忙。
韓東告訴李晴,如果想讓陳傑離婚,就要對他放縱,滿足他花錢消費的**,讓他真正看到高檔生活的好處。
陳傑對這種揮金如土的高檔生活流連忘返,達到迷戀程度,最後通過在公司內貪汙,來滿足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
很快陳傑貪汙被告發,麵臨承擔刑事責任,被迫不得不把自己賣給李晴,李晴出麵幫陳傑擺平,並把陳傑提為李氏公司副總經理。
至此陳傑不能再回頭,徹底被李晴和韓東設下的圈套捕獲,他自己也舍不得這種高檔生活。
為了說服柳紅離婚,韓東又一次給李晴和陳傑出主意,讓他們用錢砸,用柳紅想不到的錢去砸,從而使柳紅答應離婚。
柳紅跟陳傑長談後,知道給不了陳傑想要的生活,兩人三觀也已經不在一個頻道上,於是恍惚間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離婚後,陳傑很快跟李晴去了美國,柳紅在柳喬和姐夫劉征的幫助下逐漸走出離婚陰影。
陳傑和柳紅的離婚過程,韓東都是以一種炫耀的口吻告訴的張蘭。
張蘭對此根本就不能接受,她覺得韓東太沒底線。
為此,夫妻兩個發生爭吵。
韓東覺得世上所有的事物都有本身的價值,都可以拿來交換算錢,根本就沒有什麼情義無價。
錢如果足夠多,可以買下任何情意,柳紅和陳傑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兩人之間的情感賣了一個好價錢。
張蘭問韓東,按他的邏輯,如果錢足夠多,難道他韓東也可以把自己不到四歲的親生兒子韓初賣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