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聽明白李晴所講的內容。她腦子飛快地把已經掌握的信息捋一遍。
大概找到了其中的邏輯關係。陳傑在美國不如意,就想回國內發展。
這個意願其實李晴並不是很同意,但拗不過陳傑,沒辦法順從了陳傑一起回來。
李晴剛剛講,她的孩子要生在美國,才能是美國人。
那麼李晴在國內的時間恐怕就不會很長,至少預產期要回美國。
估計陳傑恐怕至少短期內不願意再回去美國,而李氏企業在國內的業務,估計也沒有他的位置。
站在陳傑的角度想,他表麵是一個副總,可是隻是一個虛名,不論國內國外都沒有實權。
現在李晴陪在他身邊,沒人敢小瞧,一旦李晴回去美國生產,隻剩下陳傑恐怕就另當彆論。
陳傑估計也看明白了這個情況,說不定想要抓一些實權在手裡,離開李晴也不會很大問題。
如果這個邏輯成立,可是陳傑為什麼不直接跟李晴講呢?
為什麼還要去編織一個複婚的彌天大謊呢?
柳紅的結論是,陳傑要用這個彌天大謊要挾李晴。
想到這裡,張蘭不動聲色地對李晴說:“你先彆急!”
“我需要問你,陳傑是否跟你提過什麼要求,你沒有答應?”
李晴無奈地長歎一聲:“哎!他的要求就是在國內公司任職,不想再回美國。他說不適應美國的工作和生活。”
“可是他是我肚子裡孩子的父親,短期內我陪他在國內可以。長期在國內,我也不太適應。”
“滿足他的要求,我們就不得不兩地分居。”
“再說,我大伯主管國內,他不點頭,陳傑在國內公司任職的可能性很小!”
韓東聽李晴這樣講,感覺嗅到了商機。
馬上問李晴:“你大伯為什麼不點頭?陳傑也是副總,在國內任職完全可以呀!”
李晴搖搖頭:“家族企業,沒你想的那麼簡單!這些年,我父親管理美國公司,基本不會染指國內。”
“我大伯也一樣,不會過問美國公司的事情。兩人之間雖然沒有明說,但基本形成了這樣的默契!”
“陳傑現在是我家女婿,就是我父親的人,如果任職國內公司,這種默契也就會被打破。”
“所以,我也不好跟我大伯講。”
韓東一直想通過李晴或陳傑,奪回劉征手裡墨西哥項目的決定權。
不由得問:“墨西哥項目,是屬於國內公司還是國外公司?”
李晴看了一眼韓東:“是兩家共有!”
韓東馬上說:“既然是兩家共有,陳傑完全可以主管這個項目。他最初任職國內,後來去美國公司,對兩邊都了解。”
“可以平衡國內與國外公司的利益。從美國去墨西哥也會方便很多。”
李晴搖搖頭:“你這個想法,我跟我父親講過,不知道他是怎麼跟我大伯商量的。”
“最後告訴我,這個想法暫時不可行,前期準備工作交給了國內的劉總。”
“決定權也交給了他,他最後決定,然後上報董事會審批。李家家裡人誰也不準參與。”
韓東大體明白了,這恐怕就是李老板講的董事會決定。
董事會決定把這個項目的決定權交給了劉征,李家人員都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