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很清楚,這些房產加在一起的價值,遠遠大於現在已知財產。
否則,你韓東為什麼要費儘心機地隱藏?
柳紅看出來張蘭的心思,於是問:
“當這些韓東自以為你不知道的這些財產,被你講出來以後,那麼,你將麵臨兩個選擇。
一個是,既然已經把已知財產給了韓東,那麼,要求把這部分財產對半分,也是合情合理的。
另一個選擇是,你不要這些資產,以此為條件,仍然拿回因為韓初的撫養權,被韓東拿走的那部分已知財產!”
柳紅看著張蘭,期待她的回答。
張蘭無奈地歎口氣說:
“我估計,韓東恐怕不會給我這兩個選擇的。
他寧可打官司也要保住他的資產,這就是他的命,他把錢看得太重了!”
柳紅不屑一顧地說:
“打官司?他還是省省吧!你先回答我的問題,你會選擇哪種?”
張蘭略一思索,然後說:
“其實對於我來講,要他韓東那麼多錢也沒什麼用。
隻要從李周那裡拿來的錢能保住,我現在的住房能保住,就可以了!
從李周那裡拿回來的錢,已經跟陳傑和你們都講過,還要用來投資。
沒這筆錢,陳傑的計劃恐怕就會落空。
現在住房,一是在那裡住慣了,另外,我和韓初也總要有個地方住吧?”
張蘭在柳紅的啟發下,看明白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跟錢有關係,但也不是很大關係。
她跟柳紅的心思差不多,隻想看著韓初慢慢長大,過一種平靜的生活。
自己如果能夠掙到更多錢當然好,可是沒這個能力也不會強求。
已經答應陳傑的投資款,最好可以保住,否則,就要失信於大家。
至於這筆投資款,是否可以給她帶來更多收益,張蘭沒想過。
她更多隻是不希望失去柳氏姐妹、陳傑父母、甚至陳傑本人,這些朋友。
能跟他們一起做一點事情,她很願意。
至於做這件事情是賠是賺,張蘭覺得跟自己關係不很大。
都賠了也沒關係,反正自己有工資。
現在柳氏姐妹的錢,也都在自己這裡,總不能拿著人家的錢,反而自己的錢卻拿不出來吧?
聽張蘭這些話,柳紅不住地點頭,她理解張蘭,於是說:
“那你知道了這些情況了,也知道自己的目的了,就應該知道怎麼跟韓東攤牌了吧?
噢!對了,你剛剛講的,擔心韓東會跟你打官司,你覺得韓東會這麼傻嗎?”
怎麼跟自己打官司,韓東就是傻了?張蘭一時沒想明白,疑惑地看著柳紅問:
“應該有這個可能吧?打官司恐怕需要時間較長,至少他韓東可以拖住時間,不給我一分錢啊!”
柳紅無奈地搖搖頭說:
“拖住時間,他就可以改變事實了?時間再長,恐怕韓東現在也已經晚了!沒時間更改了!
另外,最主要,你手裡有他婚內出軌的證據,他還沒有傻到,明知道你手裡攥著證據,還要跟你打官司吧!”
對呀!婚內出軌的是他韓東,我張蘭手裡有你孩子鑒定的DNA,這個證據是不可改變的。
如果你要打官司,能拿出我什麼證據來嗎?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麼,我就不該怕你!
想到這裡,讓張蘭內心一下豁然開朗,開始對自己的離婚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