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蘭奇看來,陳傑這是獅子大開口。
願意跟你美國公司合作,第一年你要拿走所有利潤?第二年也要拿走百分之七十?
即使第三年開始,各百分之五十也是不合理的。
所有產品都是我蘭奇公司做的,隻不過是借用你的渠道而已?就要五五分成?
你的渠道成本最多隻占總成本的百分之二十,卻要拿走我百分之五十的利潤?
當然,誰也不否認,你建立渠道的不容易,可是這種分成方式恐怕也太離譜了吧?
王蘭奇不動聲色地看著陳傑
“第一年三七開,我三你七,第二年五五開,第三年開始也是三七開,但是你三我七。”
在王蘭奇看來,如果美國李氏真有誠意幫蘭奇公司,這個比例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除非,他們隻是借聯手的名義,想阻止蘭奇公司進入美國市場,才會去想辦法製定不平等條約。
李晴其實在王蘭奇講出來的那一霎那,就基本已經接受了這個分成比例。她看向陳傑的眼神裡已經表露出來。
不知道陳傑是沒看懂李晴的眼神,還是裝沒看見,陳傑看著王蘭奇,說
“您講的這個分成比例,我們需要商量一下再給您回複。關於這種產品的宣傳費用,您看是否兩家共擔?”
王蘭奇略一思索
“可以,宣傳方案也要兩家共同協商。這個商標的產品,在市場中的任何異動,兩家都要及時溝通,這沒問題吧?”
陳傑點頭
“沒問題,本來這就是兩家的產品,當然要共同經營。
產品成本、質量要求、市場定價都要兩家協商,回頭我們專門擬一個協議,兩家簽字!
剛剛您講過,蘭奇新產品開發,可以跟美國李氏共享,這沒問題吧?”
王蘭奇看著陳傑,心說,沒想到,這陳傑還真是一個精明的商人。事情都已經談到這一步了,怎麼還要跟蘭奇公司共享新產品?
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王蘭奇明白,在美國李氏的營銷渠道上,增加了這種商標的產品後,他們的原有產品並不會停下來。
陳傑的意思很明顯,是希望美國李氏原有商標的老產品,在新產品開發上能得到蘭奇的幫助。
王蘭奇無奈地笑笑
“陳總,你不覺得你太貪心了嗎?邁克和柳紅已經答應在這方麵幫你們,怎麼你還要蘭奇公司的新產品?”
其實,對於蘭奇公司來講,他們已經通過邁克的努力儲備了很多新產品。
陳傑擔心,這些新產品一旦將來投向市場,對美國李氏的衝擊會很大。
邁克不可能把屬於蘭奇公司的確定產品,拿給美國李氏,這恐怕是肯定的。
他和柳紅對美國公司的幫助,隻限於現在專門給美國李氏研發的東西。
另一方麵,以陳傑了解的王蘭奇,這種合作,恐怕可以維持幾年時間。在這幾年裡,就是給蘭奇公司自己贏得時間。
以便蘭奇在這個時間裡,建立起屬於自己的營銷渠道。
美國李氏既生產自己自己的商標,又生產兩家共有商標,蘭奇公司也一定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