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玉和陳傑看來,其實,根本就沒想過,要跟王蘭奇爭奪李周工廠的控製權。
兩人來找王蘭奇以前,就專門一起商量過這件事情。
在他們看來,王蘭奇對李周工廠的控製,應該是勢在必得。
如果他們橫加乾涉,很可能會致使兩家公司關係破裂。
甚至,為了平息兩家因此發生的爭鬥,李周這股份乾脆不賣了。
兩人都明白,這事因李老板而起,如果達不到人家目的,為什麼一定要賣股份?
原因很簡單,李老板下決心,讓李周賣掉這部分股份的初衷,就是為了跟王蘭奇合作。
很顯然,這是跟王蘭奇合作的籌碼。
不能讓王蘭奇滿意,恐怕兩家的合作就不能成功。
那麼,不能合作,李老板和李周還賣股份做什麼?
所以,對於李玉和陳傑,來找王蘭奇就是兩個目的。
一個目的,就是美國公司訂單,不能撤出李周工廠。
隻要能達到這個目的,股份多少,對美國李氏來講無所謂。
王蘭奇願意接受,美國李氏在李周工廠的投資,他們就投。
人家不願意接受美國李氏的介入,當然也可以不投,以王蘭奇的意願為準。
但卻一定要王蘭奇承諾,美國李氏訂單在李周工廠的生產!
另一個目的,就是需要王蘭奇配合,美國李氏的國內銷售的開展。
既然兩家的聯合產品,美國李氏,同意開放在美國市場中的銷售渠道,同樣道理,蘭奇公司也應該同意,開放在國內的銷售渠道。
當時,美國李氏跟王蘭奇的合作,目的是為了對付雪莉。
現在既然已經跟雪莉達成諒解以及合作,那麼,兩家公司的聯合產品,在美國市場中的銷售,就對蘭奇公司更為有利。
李玉和陳傑兩人估計,恐怕王蘭奇不會不明白這一點。
隻要可以達成這兩個目的,陳傑和李玉都不想再多講什麼,順其自然就是!
所以,來到王蘭奇辦公室後,陳傑也沒過多客套,直接就把兩個目的講出來。
王蘭奇聽完兩人的敘述,笑笑說
“行,我明白,其實,你們沒想跟我爭奪李周工廠的控製權,同時,想尋求進一步合作,對吧?”
兩人都不由得點頭。
事先,陳傑和李玉商量過,如果能在國內李氏和蘭奇公司的內銷渠道上,直接推美國李氏自己的商標,是來的是最快的。
這樣如果能從周明那裡,拿到宏域連鎖餐廳的訂單,就可以大力宣傳。
如果想大力宣傳造勢,可是卻根本在市場上,看不到自己的產品,怎麼可能馬上形成銷售?
隻有先在不同的銷售渠道上,把自己的產品全麵鋪開,宣傳造勢才會有作用。
否則,人家看到了你的宣傳,然後,去找你的產品,結果市場裡根本沒有,豈不是起不到任何作用?
然而,美國李氏,在國內根本就沒有銷售,可以去什麼地方鋪貨?
專門去建一條自己銷售渠道嗎?費用還在其次,時間呢?
恐怕時間上也根本不允許!渠道建設絕不會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隻能是借用彆人現有的渠道,蘭奇和國內李氏,就是最好的選擇,也來的最快!
可是,這樣做,王蘭奇和李周、杜朝陽會同意嗎?
人家可是隻在你美國市場上,銷售聯合商標的產品,並沒銷售人家自己商標的產品。
想這樣做,兩人估計,自然也要在美國,對等開放美國李氏的銷售渠道,給人家的自有產品。
然而,這顯然會直接衝擊美國李氏自己的商標。
相當於給美國李氏自有產品,直接引進了兩個競爭者。
隨著人家自己銷售渠道的建立,應該早晚也會是這樣的結果。
那時,美國李氏一樣可以借用人家在美國建立起來的渠道,跟雪莉的合作是一樣的。
李玉和陳傑兩人,充分討論這個問題。
最後還是決定,隻能是先以聯合產品的形式,進入國內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