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說到那長工被送進了監獄之後,人家把各種刑具都給他上好了,也就出門把門鎖住離開了。
他環顧這監獄的四周,發現四周都很黑。
這是因為監獄根本就沒有窗戶,至於為什麼不見窗戶呢?
就是因為有了窗戶怕犯人逃跑。所以已經把這個漏洞給堵上了。
這也就導致監獄的光線很暗,到處都是漆黑一片。隻有在走廊上插著幾個火把。
發出微弱的光芒。並且時不時的還傳來犯人的呻吟聲。
喊叫聲還有人慘叫:“冤枉啊,我冤枉啊!這件事情根本就不是我做的,是他們陷害我的。”
可是在監獄之中他們這樣嚎叫著卻絲毫作用也沒有。估計他們也沒有想到會產生什麼作用,隻是為了發泄自己心中的一些憤恨吧。
隻有發泄出來才讓他們好受一些。至於那些人是因為不招認,結果讓人家又給上了刑。
該打的慘叫一片,最後隻能讓他在地上哼哼著。結果最後的結果還是招認吧。
如果不招的話會被人家活活打死的。如果招了的話還能多活幾天。如果不招的話,那真可能會出人命的。
當有一天自己被打死了之後,監獄就會填一個表格。然後上麵就會填著上這個犯人是因為身體太差。
都得病死掉了。結果這縣官自己一絲責任也不會有。所以有些人確實是被冤枉的,是因為被人陷害。
人家給縣官兒送了錢,所以縣官就讓他招認。
而這人自認為自己是冤枉的,所以也不想招,這樣就僵持了下去。
但縣官也不管這一些,因為收了錢他必須得讓這個人招認了。
如果這個人不招的話,他就派人給這個人狠狠的上刑。隻要他招認。
而有些硬漢就是不臭,結果最後活活被人打死了。打死了之後,縣官兒就會找各種理由給他填一個表格。
以此來證明這個人是因為身體太差,得病死掉了。跟自己一絲責任也沒有。
所以說在監獄之中很黑暗。不光是關係光線的原因,整個監獄的形勢也是很黑暗的。
所以有些聰明人看看實在躲不過,也隻好馬上招認了。這樣還能躲過一頓毒打。
等到上麵兒再複查的時候,自己在翻供好了。這也是一個聰明的做法。
因為審案這個過程並不是縣官兒一個人能說了算的。等他把供狀寫好之後,然後再寄給上級,上級看了之後再派人複核案件。
看看是不是這個案子判錯了,如果判錯了的話就會發回。讓縣官兒重審。
因為上級派的人發現這個案子案情的招供不夠明確。作案的工具好像也不太對。所以這個案子還存有疑點,隻能讓縣官再重新審一遍。
如果審完之後再遞上去,發現還是不行,那還得再返回再重申。
雖然這種情況並不是很多,但是縣官也最怕碰見這種情況。
因為這樣做的多了之後,上去就會認為這個縣官兒的能力不行。
連一個案子也審不好,還能做些什麼?所以這樣一來就會影響他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