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與其事、未知其情、未受其惠,則禍不及之!
就這三條,你自己在心裡一條一條的算,若有人三條皆符,自當無事。
我這裡準備了一張表,惠明石家一脈在籍術士三十八人,另有知緣客一百二十六人。每個人名字後麵都有這三個選項,等你來一個一個勾,誰是什麼情況都勾清楚。
伱記住了,這是我給你的唯一的機會,這張表不要亂填,也不要企圖包庇任何人。”
說完話,康如林又遞過去一支筆和一個文件夾。他居然先沒問是怎麼回事,隻要求石誌齋填表。
石誌齋反問道“剛剛上報過宗法堂,惠明石家一係,在籍修士是三十七人,哪來的三十八名?”
康如林“第一個就是我!若說我未與其事、未知其情,你當然心中有數。可是說我未受其惠,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術門追責,講究的是緣法,也就是康如林剛才說的“與其事、知其情、受其惠”這三條。
它們不是並列關係,而是遞進關係,“與其事”最嚴重,“知其情”次之,最後才是“受其惠”。
若既“與其事”又“知其情”,當受同罰。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有人“與其事”但不“知其情”。比如李唯憑那樣的,雖然也參與了那晚的事情,但隻是來回跑腿,並不確切知道發生了什麼。
這種人也會受到處罰,但處罰隻與其行止相當。
很多人的可能是未“與其事”但“知其情”,視同默縱,也會受到追責。
最特殊的一種情況,既沒有參與相關的事情,也不了解內情,卻得到了違禁行為帶來的好處,那麼也要有相應的處理。
石誌齋看著這份名單問道“不過是前天夜裡的事,石家損失慘重……不說這些了,此乃咎由自取,但姐夫你有何惠可言?”
石豪武等人謀算隱蛾未成,不僅送了胡叔略的命,還把一杆地靈旗給弄丟了,什麼好處都沒撈到手,就事論事,談何有人從中受惠?
何考雖能證明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但石家的內情他不可能清楚,比如石豪武動手之前還給石誌齋打過電話,又比如苦茶子就是顧江……
尚未問訊石豪武等人之前,宗法堂也不會清楚此事都有哪些人參與、還與什麼人有關。所以石誌齋拿著這份材料,遲遲落不下筆,企圖試探宗法堂還掌握了哪些情況。
康如林見狀歎息道“誌齋,在我問你之前,你還有什麼話要問我嗎?”
石誌齋咬牙道“我想問宗法堂,私下調查隱蛾身份,違反了哪條門規?”
這一問好刁鑽,可能是想了好久,才找到這樣一個出乎意料的角度。就連康如林都怔了怔,然後很明確地答道“迄今而言,不違任何門規!”
石誌齋加了一句“犯法嗎?”
康如林“不犯法。”
石誌齋接著問道“宗法堂會處罰嗎?”
康如林“你不必再問了,這都是一回事。在隱蛾正式回歸術門之前,宗法堂沒有任何理由處罰這種事。”
這一問很陰險,而康如林也必須這麼回答。
隱蛾沒有接受宗法堂的公開邀請,那麼無論是理論還是事實上,他如今都與術門無關。
有人暗中調查隱蛾的身份,不違反任何一條世俗法律,也不違反任何一條術門門規,不過是犯了某些人的忌諱而已,卻不能作為處罰誰的依據。
石誌齋低下頭道“既如此,我沒有什麼可問的了。”
康如林“那就論到我來問了!調查隱蛾身份,不違術門規矩,但你們用的手段,術門卻不能容。是誰指使的嚴叢飛,為何又要殺他滅口?”
石誌齋“豪武找嚴叢飛辦的這件事,但我不知是誰殺他滅口,還沒來得及細問。”
他隻是推說不知,殺人者是石豪生與胡叔略,但隻要有辦法串供,回頭完全可以都推到胡叔略頭上。
康如林“何考,這個名字你應該知道吧?嚴叢飛派人接近他,篩查他身邊的可疑對象,有個叫黃泗的人,還有個叫苗芝的人,其親屬都遭遇了意外事故,誰乾的?”
石誌齋“我不知道。”
這回他是真不知道,因為此事是石豪武具體安排的,由顧江派人去乾的。此等細微末節,石豪武並沒有告訴石誌齋。
康如林“苦茶子是誰?彆再說你不知道,請問是不是你那位義子顧江?”
石誌齋答道“是他。”然後又抬頭道,“豪武確實對我說過,可以想個辦法查出隱蛾的身份,我知情並同意了。但具體的事,得問他們才能清楚,我也是剛從惠明趕來。”
康如林的神色很複雜,看著石誌齋道“我和野長老就在這裡,你不可能有機會再去安排什麼對策。既然到了這裡,就不會讓你與石家其他人再有私下聯係。
至於警方那邊,人遲早會被放出來,你也彆再有其他幻想。若我猜的沒錯,宗長老與穀長老恐怕已趕到惠明,就是盯緊他們七個。
我很清楚,你不想說的話,強問也沒用,但石家的其他人可不是你。宗法堂費的手腳越多,對石家的處罰就會越重。
你現在唯一能幫石家的,就是讓宗法堂的調查更順利,不要隱瞞任何情況,也不要製製造任何麻煩。
剛才說到我自己,你以為我說的,僅僅是那天夜裡的事嗎?我得傳術法於惠明石氏,又是石門姻親,這麼多年來,若石家作奸犯科謀利,我怎麼可能未受其惠!
既受其惠,當受其責,我首先就要負責,將石家所有的事都查個水落石出,然後親自做出處罰決定……這也是宗法堂對我的第一項處罰。
若我有徇私包庇之舉,接下來就是更重的追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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