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身上那套,神聖的製服。
在大家期望的目光中,閆立峰團長怡然自得的,從區政府辦公樓,一樓半的樓梯間,走了出來。
他的手上還拎著幾把木倉,邊走邊得瑟的拋上拋下。
咦!
這家夥,剛才難道憑著一己之力,又這樣,那五位特警的木倉給下了。
要不要這麼牛逼?
易南平正在納悶間,那家夥就好似感覺到了他的疑問,將手中的幾把槍,呼呼啦啦,扔給了馮墩子。
口中還解釋著。
“這是剛才,老子繳了區公安分局那幾個家夥的械,登記一下,再把他們也都給我收拾了……”
“得嘞!”馮墩子驕傲的接過槍,應了一聲。
他正待離開,才想起,還沒有來得及問團長受沒受委屈呢?
得!
沒問就沒問吧!
看他們自家團長那股得瑟勁,走路都快成螃蟹一樣了,能受這幾個家夥的委屈,才算是邪了。
事情到了這裡,看似就要解決了。
可上輩子看慣了官場爭鬥的爾虞我詐,易南平同學心裡知道,這件事要想真正處理完,還可能有的扯。
就像剛開始的時候,李二舍說到的那樣。
他要是咬死了,不承認,曾經在值班期間,跟女下屬,在床上發生了運動關係。
那樣的話,暫時還真的沒有物證,能夠證明這一切。
僅憑閆立峰、易南平和胖子宋雲飛的幾句證詞,那是很難給此事定案的。
更彆說,再加上他們三個都是利益關係人,作證的含金量,就更低了。
可那時候除了他仨和李二舍以外,僅有的一個當事人,就剩下鄭麗了。
作為李二舍的小情人,違犯通奸罪的另一方,要是讓她,口口聲聲承認,跟李副區長通了奸?
那樣的難度,簡直就是地獄級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證據是那麼的蒼白和無力,到底該采信誰,怎麼判決?
都是一個未知數!
其實,易南平他們現在也不用妄自菲薄,最最有利的一方,目前還在他們的身上。
那就是,不管怎麼說,現在閆大團長的兵都來了,彆的不用乾,每人說句話,作為證言吧,把李二舍他們給生吞活剝了。
其實,這恰恰更是易南平不想看到的地方,話說,他們本身就站在正義的一側,自己又是親眼所見,目睹了李二舍值班期間的不堪入目,可即便這樣,到了最後,竟然還要靠社會地位去解決問題,這算不算得上是對這個時代一個最大的嘲諷?
唉!
真正說起來,這才是易南平同學,當初想選報綠大,法律專業的初心吧?
可惜的是,當年的願望沒有成真,他也沒有選到哪一所學校,哪一個專業……(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