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號院的損失很大嗎?
大個屁!
那根直徑二十五公分,長六米二十的楠木主梁,連腐帶蛀的已經廢了。
原計劃是剖開,撿好的地方拾掇出點木料出來。打兩件小家具或者擺件什麼的。
還有拆下來的幾十扇什錦窗,和上百件雕花木飾。所謂的修複,不是一比一的修複。
而是拆散了,撿能用的部分拚一起,恢複出幾件純古工古料的物件。
而且,即便修繕出一部分,曲卓也沒打算要,都送給文物單位了。
五號院所有房間都會換合金門窗。室外的木廊和木飾,也都用防腐木或者碳化木重做。
至於後罩房裡堆的木料……不過是木工活剩下的邊角料罷了。
既然損失不大,為什麼文保部門的頭頭,翻了n加x倍,往金子價兒裡報呢?
因為某人答應了,不管要出多少賠償款,都會無償捐獻給文保部門,用於京城古建築的修繕和養護。
碰上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兒,文保部門的頭頭們晚上睡覺都能笑醒。
要是換個不相乾的單位,他們可能還會有點猶豫,或者下手輕點。但那幫廠子和住建衙門……哼,這些年文保部門跟他們置了多少氣?
彆處都不提了,就說帽兒胡同。七號院、還有婉容故居的三十五和三十七號院,可都是有曆史價值的文保建築。
那幫廠子沒地兒安置職工和家屬,要過去時答應的好好的,人住進去後,不但會保護建築的完整性,還負責修繕。
最後怎麼樣,修繕個翔!
幾年的功夫全變成大雜院了,私搭亂建還不算,原本美輪美奐的古建築,都被謔謔成啥樣了?
住建衙門也不是什麼好玩意,身為古建築共管單位,卻無底線的縱容那些毫無責任心的廠子。
還振振有詞,滿嘴歪理。說什麼古建築再重要,也沒有解決工人師傅們的住房重要!
眼下總算有個機會,不但能狠狠的教訓下那幫不負責任家夥,還能賺到大筆經費,文保單位沒把五號院的損失乾到七八十萬,就已經很善良了。
文保單位有沒有善良,不好說。可把住建衙門和七號院的四家產權單位給愁壞了。
如果是公對私,就無所謂了。
這年頭沒聽說過私人告公家的,就算告也告不贏。因為法院也是公家的,不會向著私人。
問題是,這是公對公呀!
外事辦雖然算不上強力單位,但五號院是高級涉外招待所。
連平頭老百姓都知道,涉外無小事。
專門招待高級外國貴賓的地方,各方麵的要求和標準,肯定都要是最高的。
不然,被外賓挑出毛病來。丟的可不是外事辦的臉,是咱全體國人的臉!
這責任,誰敢擔著?
更大的問題是,住建衙門也好,四家產權單位也罷,都跟外事辦沒交集,更談不上交情。
想讓人家抬抬手,少要點賠償都張不開嘴……
可三十五萬呀!
不對,還沒算上燒毀的那些待修複的門窗木飾。
按文保單位的說法,那些都是藝術品文物。現代人仿製的就算再好再像,那也仿製的。
就像字畫一樣,你把一張古畫燒了,找榮寶齋仿製幅一模一樣的就完事了?
顯然不可能嘛。
可賠的話,拿什麼賠?
估算價值賠錢?
幾家單位綁一起,賣苦茶子也賠不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