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賣給誰,終究是要禍害人的。
這事萬萬做不得。
大劉明知道寨子裡的屍體不能動,還非得要賣給不明不白的人,那些人若是真的搞研究的也就罷了,說不準就能解決寨子裡的這個隱患。
可徐森林雖然久不出山,但心裡跟明鏡似的。
大劉變了。
變得隻認錢,什麼禮義廉恥都不要了。
那天,徐森林跟大劉狠狠的吵了一架,然後幾個耳光抽的大劉暈頭轉向。
大劉也發狠了,罵徐森林,說徐森林老古板,守著這麼多僵屍,非得給寨子裡麵招災。
現在有人願意花錢買走屍體,他還不樂意。
為此,寨子裡的人也分成了兩派。
第一派的意思就是,死道友不死貧道。
反正這屍體留在寨子裡是個禍害,既然有人願意收,就趁早賣了算了。
到時候愛禍害誰就禍害誰。
這群人大部分都是比較年輕一些的人,也著實是窮怕了,想走出寨子看看外麵的世界。
也有一部分人反對,一方麵是認為屍體都是自家長輩,哪裡把自家長輩拿去賣錢的道理?
更何況,僵屍真的會害人,一旦在白天的時候被人打包賣掉,萬一晚上再破棺而出,循著氣息返回村子,那時候可就是天下大亂了。
那一天寨子裡吵吵鬨鬨,你說你的,我說我的。
後來大劉發了狠,說,現在是新世界,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權利!
徐森林你不願意賣屍體,那是你的事!可你也沒權利阻攔彆人來賣!
再說了,你隻不過是寨子裡的普通民眾,又不是村長,憑什麼就非得你說了算?
雙方大吵一通,然後不歡而散。
徐森林也著實被這個後輩給氣的夠嗆。
但更氣的是接下來的事,原來寨子裡有個叫老根兒的家夥,竟然跟大劉簽了合同,把自己的爺爺屍體給賣掉了。
老根兒是寨子裡的老光棍,四十多歲了,也沒混上個媳婦,從小到大連女人的手都沒牽過。
他抵不住大劉的忽悠,私自把自己的爺爺和二爺爺屍體給賣了,拿了六萬塊錢,準備離開寨子,再也不回來了。
大劉走的時候正是傍晚,為了表示決心,他還一把火把自己住了幾十年的石頭屋子給燒了。
然後拿錢走路。
至於那兩具屍體,反正是讓大劉來忙,自己反正這輩子都不打算回來了。
因為交易完成的時候已經天快黑了,所以大劉也沒動這兩具屍體,準備等天亮之後開著三輪車帶出寨子。
誰成想當天晚上,老根兒家裡就有僵屍怒號,聲音傳遍整個寨子。
第二天早上,人們發現早已經離開的老根兒死在了自家門口。
他跪在地上,腦袋挨著地麵,就像是在匍匐下拜一樣。
老根的死,在寨子裡麵引起了很大的恐慌。
幾十年來,寨子裡很少出現僵屍害人的事情。因為大家都守規矩,知陰陽。
什麼時候能出來,什麼時候不出來,大家都門清。
上一次出事,好像還是二十多年前,有個喝醉酒的家夥爬在棺材上睡了一夜,結果第二天被僵屍吸走了所有陽氣,一命嗚呼。
說白了,隻要在寨子裡守規矩,基本上就沒啥事。
不守規矩,對不起,僵屍隨時都能要你的命。
老根兒就是不守規矩,結果被自己的爺爺和二爺爺給連夜抓了回來,死在了自家門口。(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