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的出現,卻帶給林馨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男子漢氣息。
這個男人,他有學曆,有能力,會辦事,對女人體貼入微,情商、智商雙高。
而且,張俊身上有一種彆人沒有的氣質,又像一個寶藏,挖之不儘,總能帶給林馨新的觀感。
最開始,林馨是被張俊抗洪救災中,舉托小女孩的那一幕所震撼,覺得這個男人身上,像爺爺一樣,有一種英雄氣概!
當張俊談論種紅薯時,說得頭頭是道,展現出他廣博的學識才華,再次讓林馨對他刮目相看。
在公園裡,張俊給林馨找紮頭發用的橡皮筋,那件事情,撥動了她少女的心弦。
她感覺得,張俊心細如發,聰明絕頂,對她愛護有加。
從此,一種異樣的情愫,暗暗的在她心底生發出來。
不過她是個矜持的女生,又是第一次對男人產生這樣的情愫。
她並不知道,這種感情代表著什麼。
林馨隻是覺得,張俊什麼都懂,什麼都很厲害。她很喜歡,也很願意,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
兩個人在一起,不管是做什麼,吃飯、逛街、看電影,她都覺得很快樂,也很有安全感。
這隻是情感的萌芽。
真的要她主動做點什麼,這是不可能的。
兩個人看著電影,各自壓抑著內心的衝動,將情感死死的摁住,不做任何越矩的行為。
“你吃爆米花呀!”林馨有些尷尬的低下頭,抓起一把爆米花,遞到張俊嘴邊。
張俊不愛吃零食,但是林馨喂的除外。
他張開嘴,咬著那一把零食,嘴唇觸碰到了林馨的手心。
林馨的手,溫潤如玉,柔軟中帶著一絲淡雅的清香。
張俊心神微微一蕩。
電影結束了。
燈光大亮。
觀眾散場。
林馨和張俊隨著人潮,走出影院。
不出意外的話,他倆的相聚,也即將散場。
林馨有些戀戀不舍,但又想不到什麼辦法,可以挽留對方。
“吃宵夜嗎?”林馨忽然說道。
她是一點也不想回家啊!
張俊說了一聲好,他也很喜歡和她待在一起,因為他在京城,舉目無親,出了門就沒有幾個認識的人,回到酒店也是躺著睡覺。
兩人相視一笑,找到附近的宵夜街。
吃過宵夜後,林馨再也沒有借口,隻能任由張俊送自己回到玉泉山。
分彆之時,林馨忽然輕輕的念道:
“我看到過一段話,覺得特彆好,送給你吧:我把我整個靈魂都給你,連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氣,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種壞毛病。它真討厭,隻有一點好,愛你。”
張俊一愣,心想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林馨輕聲說道:“再見!”
她推開車門,快步走進院子裡去。
張俊呆了半晌,目送林馨走進大門,這才驅車離開。
他無比的想念沈雪!
不管是情感上,還是身體上,他都需要沈雪,離不開沈雪!
回到酒店後,張俊不停的撥打沈雪的電話,但都無人接聽。
張俊蹙著眉頭,做出一個決定:“不回易平縣,先去一趟姑蘇!我要找到你,我的小雪!”(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