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打電話聯係馬偉豪,約他們晚上一起吃飯。
這一次,馬偉豪倒是爽快的答應了下來。
表麵上來看,趙靜是她叔叔的代理人,負責在國內的投資事務。
至於馬偉豪在中間充當什麼角色,有沒有投資,投資多少,拿多少分紅,這些事情張俊都不知情,對方也不可能跟張俊講。
趙靜和他家人,有沒有投資?投資多少?這些更是謎。
他們這麼做的好處是,投資人是趙靜叔叔,公司也是她叔叔的,不論趙靜還是馬偉豪,都是幫她叔叔做事。
至少在表麵上,他們隻是打工人,拿一份正常的工資而已。
如此一來,他們在公司拿再多的分紅和福利,也影響不到他們家裡人在政治上的前途。
哪怕馬紅旗有朝一日殺回本省,擔任省裡的高級職務,馬偉豪現在的工作,也不會影響到父親。
趙靜叔叔在國外,以國外總公司的名義回國投資,不管到哪裡,都是受歡迎的。
這一次投資並不算太大,或許是趙靜叔叔在國內的一次試水,也是在考驗趙靜的管理和執行能力。
所以趙靜他們選擇來臨溪投資。
因為臨溪是縣級市,背靠省城,發展前途大,同樣的地皮和樓盤,投資卻小得多。
再加上張俊在這裡坐鎮,可以確保項目不會黃。
一切都做得天衣無縫,這背後要說沒有高人指點,張俊都不相信。
下班以後,張俊挑了家高檔的飯店,宴請馬偉豪和趙靜。
馬偉豪攜趙靜赴約,因為他們也有事情要找張俊幫忙。
雖然他們成功的將土地拿了下來,但土地的用途屬於商業性質。
要想開發樓盤,就必須先變更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而這件事情,必須張俊簽字同意。
現行的政策,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必須經當地規劃管理委員會批準,一般規委會主要成員為市長、分管副市長。
有的地方,當地一把手,也就是書記,也會加入規委會。
因此想變更土地使用性質,當地主官必須對此事不反對才有可能。
以臨溪市為例,張俊這個市長,同時也是規委會的會長。
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報請臨溪市國土局審批,主任、局長、主管國土局副縣長簽字以後,還得張俊簽字同意。
馬偉豪和趙靜,就算有能力擺平下麵所有的人,隻要張俊反對,土地變更仍然無效。
大家見麵以後,表麵上一團和氣。
趙靜吸煙,但她抽的女士煙,因此也就不給張俊敬煙,隻管抽自己的。
張俊也不管她,遞了一支煙給馬偉豪,說道“你們來了這麼多天,一直沒有機會請你們吃餐飯,多有失禮之處,還請馬公子和趙靜不要介意。”
趙靜笑眯眯的道“張俊,你太客氣了。哎呀,為了拿下這塊地皮,我們多花了1800萬的資金,真是有些肉痛呢!”
這話分明就是揶揄張俊,你裝什麼熟人?你真要把我們當朋友,把土地底價給我們,比什麼都強。
張俊不接這個話題,神色自如的喊過服務員,請兩人點菜。
馬偉豪把菜譜讓給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