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謹的腦殼有點痛。
自己不過閒著出來遛遛腿,咋就又碰上這位老人家了?
在不清楚老朱的底細之前,蘇謹實在不願意和他產生太多交集,聞言隻是點點頭並不準備搭理他。
可誰知道老朱卻不依不饒,硬是往前擠了一步,寬厚的胸膛差一點就頂到蘇謹。
蘇謹嚇了一跳,趕緊後退一步:“你到底要乾嘛?”
朱元璋冷哼一聲:“咱問你,馬上就要升堂問案了,你作為一縣主官為何不去問案,反而在此徘徊?”
蘇謹還沒回答,身邊就有人笑罵:“這老漢啥也不懂。”
朱元璋不服,回頭瞪向那人。
朱允炆及時上前:“我雖不是官員,但我也知一縣縣令有升堂問案之責,他身為鳳陽主官不去問案,反而在此閒逛,難道還不能問一問嗎?”
那人哈哈大笑:“你們也真是膽大,要不是咱們蘇大人脾氣好,就憑你倆敢當麵質問,就不怕差人將你們拿了去?”
朱元璋這才想起自己現在可不是皇帝,隻是一個普通遊商,哪有當街質問縣令的道理?
那人繼續說道:“我來告訴你們吧,蘇大人上任以後,命人在刑房開設‘公審司’,由典史大人主持問案,隻有出現疑案、難案的時候,蘇大人才會親自過問,這下你們懂了吧?”
“公審司?”
朱元璋覺得自己大開眼界,咋來了一趟鳳陽縣,見識了這麼多五花八門的部門?
而說話這人顯然是經常在衙門附近打混,對縣衙的流程熟的很,三言兩語之間朱元璋就明白了這‘公審司’是怎麼回事。
說穿了其實不值一提。
簡單來說,就是當有命案、民間糾紛等官司發生以後,就交由公審司提出審問或斷案。
若是命案之類的刑事案件,就會直接交由公審司審問、斷案、判決;而如果隻是民間訴訟,則在提交證據的前提下,由公審司立案、審案、判決。
一旦有人不服,提出上訴並提交新的證據,二審立案的時候蘇謹才會來親自審理。
老朱知曉其中的道理後,點了點頭沒說什麼。
看似繁瑣了一點,但也不是沒有好處,至少很多冤案、疑案在縣內就能解決,也設立了一、二級負責人製度,倒是挺有想法。
可惜朱允炆不這麼想:“說了半天,我看他就是想把責任推卸出去,讓彆人幫他審案子,自己好跑去青樓喝花酒!”
“你這人真正不懂道理,懶得與你再說!”
老朱還在苦苦思索著這一套方法有什麼弊端,能不能在全國推廣的事情,倒是沒注意朱允炆說的話。
他覺得很有必要找蘇謹討論一下,這套方案在全國推廣的可行性,可剛剛回頭卻發現蘇謹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溜了...
“這家夥...”
‘啪!’
典史拍響了驚堂木,喝問堂下:“王家王飛可是你三人所毆致死?”
老朱本以為堂下三人會狡辯,至不濟也會為自己開脫一番,卻沒想到三人齊齊答應:“回大人,王飛確為我等打死。”
“好”,典史點點頭:“人證、物證俱全,如此一來本官就斷案了。”
他和一邊負責文書的縣丞商議了一下,接著舉起判決書宣讀:
“現判決如下:賭坊鄭有良、霍三、張朗三人,因追債王飛時遭反抗,後起口角之後互毆,最終導致王飛身亡,判決鄭有良、霍三、張朗三人,賠償王飛老母紋銀500兩,可有異議?”
堂邊聽審的王飛老母麵無表情,跪下來磕了個頭:“老婦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