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媛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滯,懷裡緊緊抱著一隻小小的鞋子。
鞋子隻有一隻,粉色的,隻是顯得陳舊,都已經褪色了。
“芯芯,芯芯……”
她呢喃叫著芯芯,她的女兒,全名白芯兒,一歲才學會走路,就被她給弄丟了。
陸明哲走到她跟前,蹲身下去,手放在姐姐身上,“姐,已經二十七年了,早該放下了。”
他為姐姐心疼,二十七年過去了,姐姐還走不出來,終日魂不守舍的模樣。
“二十七年了,芯芯還沒找到……”
陸明媛沒有看陸明哲,聲音很細,像在自言自語。
“姐,不管當初是不是你的責任,都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你也很努力去找了。”
“誰說不是我的責任?就是我的責任!”她驟然變得激動,充滿罪惡感。
“芯芯才一歲,我把她帶出去,我竟然沒有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就會一直跟彆人打電話聊工作,就會聊工作,她離開了我的視線,她跳進河裡了,跳進河裡了,她一定是覺得我這個媽媽不愛她,她就跳進河裡了……”
陸明媛又在述說弄丟女兒的事,經常反複性地說,每次都情緒失控,幾近瘋狂。
“姐,你冷靜下來,靜下心去想,芯兒那時才一歲,不會有那樣的想法。”
陸明媛就是冷靜不下來,根本不聽彆人說什麼,
“我這個媽媽不愛她,她就不要我這個媽媽了,就跳進河裡了!”
她激動得瞳孔都放大了,身體也抖動,鞋子掉到了地上,她又立馬去撿。
“芯芯的鞋子,芯芯的鞋子……”
她又視如珍寶地抱在懷裡,這隻鞋抱了二十七年。
姐姐不冷靜,陸明哲便冷靜,必須要讓姐姐清醒過來。
已經二十七年了,姐姐都是這種狀態,沒有一天是開心的,人也漸漸老了,臉上出現皺紋,白發也有了。
“姐姐,芯兒說不定還活著,沒有找到她,但也沒有找到她的屍體對不對?”
他嘗試去說,目光放在姐姐懷裡的鞋子。
“你看,鞋子隻有一隻對不對?一般跳河的,是會脫兩隻鞋子的,當初岸上隻有一隻。”
陸明哲編的說辭,但陸明媛好像聽懂了些,轉頭看他,要繼續聽他說。
“雖然一直沒找到,但不代表芯兒就沒了,她也許被哪戶人家救了,快樂地成長,長得亭亭玉立,跟姐姐一樣漂亮。”
陸明媛點點頭,芯芯還沒出生的時候,丈夫就說過,他想要個女兒,跟她長得一樣漂亮。
“所以姐姐你要振作起來,繼續找芯兒,隻有繼續找努力找才能找到,說不定就找到了。”
陸明媛突然站了起來,“對,我要振作起來,繼續找芯芯,說不定就找到了。”
她不知是否清醒過來,但狀態至少轉變了,抱有希望。
“嗯,那時候姐姐一定要好好愛芯兒,補償芯兒。”
其實芯兒的丟失,確實是姐姐的責任。
姐姐是個好強的女人,羊水破了還在工作,生下女兒也沒照看過幾天,女兒一歲時會走路了,唯一的一次帶出去,就弄丟了。
所以她才會如此自責,女兒丟了後,她才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拋下工作,再也沒管公司上的事。
隻是白陸企業沒有姐姐作為執行總裁,漸漸衰退。不過,他寧願姐姐過得開心。
現在的狀況,隻有找到芯兒,姐姐才會開心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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