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袁沐一行人再次來到了刑偵總隊,在會議室裡,袁沐將這次行動的整個過程向沈隊彙報了一下,不過這也隻是跟他口頭彙報,等後麵他還要寫一份書麵彙報。
會議中,袁沐將己方做過的所有事跟沈隊進行了彙報,包括自己下令屠殺武裝販毒分子,到後來跟鐘躍民等人彙合伏擊賈金龍一夥人,再到後來雷區的事情事無巨細的說了一遍。
對於袁沐下令屠殺武裝販毒分子一事,沈隊並沒有說什麼,在他看來這件事很正常,他原來當兵的時候這事也沒少做,那種情況下為了己方的安全,袁沐必須要做這件事。
而且殺的這些人都是些該死的人,袁沐並沒有做錯什麼,將危險降到最低,這次十二個人沒有一個傷亡,一舉搗毀了邊境的一個毒販窩點,這就是最大的勝利。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袁沐還是沒有回學校,而是在忙著賈金龍這個案子,他需要寫彙報,整理材料,雖然賈金龍的罪名足夠用原子彈轟了,但還是要羅列罪名,因為他的罪行實在是太多了。
整整九天,袁沐在其他人的配合下,整理出了幾十頁的材料,上麵寫著的都是關於賈金龍以及那兩個毒販的所犯罪行。
隨後將證據材料提交給了檢察院進行起訴,檢察院這邊審理的也很快,在一係列的核實下,證明袁沐所提交證據全部屬實,於是檢察院這邊將所有證據提交給了法院。
上級對這個案子也很重視,法院方麵受理的很快,庭審放在了十一月二十五日,賈金龍和兩個毒販到庭,袁沐等人旁聽。
庭審期間,賈金龍的母親也來了,袁沐不願去看這一幕,這一切都是賈金龍自找的。
賈金龍對於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無論法官問什麼他都承認,隻想這一切快點結束,他現在一門心思想死,結束自己的一生。
最後賈金龍以販賣毒品罪,故意殺人罪,教唆殺人罪,販賣軍火罪,叛國罪,買賣人口罪,非法越境罪,等一係列的罪行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他的兩個毒販也因為販毒,殺人等罪行被判處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人的執行日期在三天後,京都郊區刑場。
十一月二十八日,京都東城區第一看守所,三名穿著囚服,剃著光頭,手上和腳上戴著鐐銬的犯人被押出這裡,上了一台軍車,十幾名肩背步槍的民警位列左右。
軍車一路行駛到了郊區刑場,此時這裡已經有很多人圍觀了,這個時期執行死刑,很多單位都會派下麵的人過來看,也是為了起到警示的作用。
賈金龍的母親站在圍欄外看著自己的兒子被押上了刑場,哭的撕心裂肺,但那能有什麼辦法呢?
隨著宣讀審判書完畢,槍口也對準了賈金龍以及兩名毒販的後心,幾道槍聲響起,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至此,賈金龍的案子也徹底的結束,而袁沐等十二人也受到了表彰,他們這次立了一個集體一等功,袁沐個人二等功,其他人個人三等功,另獎勵不計。
有了這個功勞在身他們以後的路都會好走很多,李兵六人將會被送進軍校學習,出來以後,士兵轉軍官,本來就是軍官的將會官升一級。
像汪新,現在的他以上學為主,但功勞不會抵消,等他學完歸來,弄個正科級不是問題,明宇下一步就要提副科了,至於有餘,他也會升副科,隻不過可能會離開刑警隊,當然了,也有可能是明宇離開刑警隊。
畢竟一個刑警隊的官職就那麼多,兩人都有功勞,一個刑警隊是放不下這麼多人的,總之他們以後的路會好走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