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奸罪。
四、流氓罪。
五、故意殺人罪。
六、非法拘禁罪。
七、妨礙公務罪。
八、危害公共安全罪。
九、非法持槍罪。
十、過失致人死亡罪。
十一、猥褻罪。
十二、綁架罪。
十三、虐待罪。
十四、搶劫罪。
十五、盜竊罪。
十六、強迫賣淫罪。
這些罪名一共十六項,那些頭目有的人就能直接占到十項,可想而知他們這些年到底做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情!
一百七十八人的犯罪卷宗,袁沐等辦案機構一共整理了近一個月,而檢察院這邊審查起訴一共也用了近一個月,可想而知其中的案件內容有多麼的複雜。
這還是嚴打期間,上級要求一切都要從嚴從快從重,袁沐帶人幾乎是連軸轉的整理卷宗,檢察院那邊也是抽調了各個地方檢察院的檢察官前來一同辦案,那還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呢。
九月初,檢察院這邊審查起訴完畢後,下麵就到了最關鍵的審判環節,這次審判並沒有放在審判庭裡。
第一是因為沒有那麼大的審判庭,第二是上級要求遼省高級人民法院要公開的審理,於是這次的審判地點就放在了寧陽某個大廣場上進行。
當天來了太多的百姓,遼省方麵組織了上千名警力在現場維持秩序。
當天,遼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親自審理此案,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也親自起訴此案,另有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省政法委書記等省委領導親自到位,列席旁聽。
之所以這麼高的規格,那是因為最上麵已經知道此事了,這件事鬨得太大了,這些省委領導不出麵的話,根本就說不過去了,所以一個個的都親自到位了。
除了當地的這些人以外,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都來人旁聽此案,可見對此案有多麼的重視了。
這可以說是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人口販賣案了,必須要拿出態度,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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