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去,你在這繼續搖扇子玩,就算風寒也沒事,我們帶的小柴胡顆粒足夠多。”杜澈擺了下手,抱著手爐朝船艙走,步履悠然,若閒庭信步。
李元嬰:“……”
論嘴毒,某甘拜下風!
蕭若元看向剛從袖子裡取出一半的折扇,此時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除了尷尬還是尷尬,尷尬媽媽給尷尬開門,尷尬到家了……
“王爺,剛燉好的仔薑鴨湯,正好可以用涮鍋來做午膳。”牡丹端著托盤,托盤上放著銅鍋,輕手輕腳地走來,後麵跟著侍衛和侍女……捉到蘇我鞍作後,侍女便登上了三桅帆船,服侍李元嬰,牡丹一人不足用。
李元嬰微挑眉頭,笑道:“牡丹,一會你坐在某身邊表演真正的刀工,幫蘇我大郎開開眼。”
淩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最早出現在遼史刑法誌,指名為一種肉刑的名目。宋通考刑製考記載:淩遲之法,昭陵宋仁宗陵號以前,雖凶強殺人之盜,亦未嘗輕用,熙豐間詔獄繁興,口語狂悖者,皆遭此刑。慶元條法事例更明確地把淩遲和斬、絞同列為死刑名目,這樣的規定一直延續到辮子朝。不過,施行各類淩遲刑罰之翹首,首推驅逐韃虜的朱重八,他頒布的大誥,已以“淩遲”之刑懲罰各式犯罪。明朝有兩次著名的淩遲處死桉例,連刀數亦有明確的記載: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也有說法,實際上劉瑾被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少於鄭鄤。
計六奇在明季北略磔鄭鄤一文中寫道:歸途所見,買生肉以為瘡癤藥料者,遍長安市指北京街市。二十年前文章氣節,功名顯赫,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與迅哥筆下的rene饅頭,何其相似,又何其可悲!
……用來給蘇我入鹿上課卻正合適,讓他知道他和他們那位大王,與神沒有任何關係。
“喏。”牡丹盈盈一禮,輕聲應道,轉身變廚房走去,王爺難得有此雅興,應去殺頭肥羊和山雉還有小鹿,現切現涮,味道更佳。
蕭若元還是決定將扇子收起來,澹然地整理了一下袖口,慢悠悠地輕聲說道:“王爺,你若是想用牡丹的刀工來震懾那位大郎,某認為不如直接放炮有效。”
“火炮與他對你說過的話,哪個更會讓你做噩夢?”李元嬰用溫水洗過手後,用少府織出來的細棉布帕子擦手,憊懶地問道。
蕭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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