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總一聽,就知道沒希望了。他連忙說:“是我失禮了,冒昧提出這樣的請求。”“李總請原諒,我一時心急,亂了方寸。”隨後,楊總帶著助手離開了何野的公司。
走出門外,助手問:“楊總,李總真的幫不上忙嗎?”
總經理楊先生心裡琢磨著,怎麼就找了個這麼不開竅的助手:“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拒絕了我。”“也可能是他真的沒有決策權,但這件事肯定是他背後的動作。”
楊總搖搖頭,不再多說,
一切都沒有意義了,
他得趕緊回公司,因為上午有個董事會等著他,
他需要向大家報告這個狀況。
在董事會上,他們剖析了公司的現狀,所有業務幾乎停滯不前。
公司的聲譽也遭受重創,
短期內恐怕難以恢複。
況且現有的業務也無法支撐到重建信譽的那天。
一旦法庭開庭,那三十多家公司的賠償款就會徹底掏空公司,
甚至可能還不夠。“不然我們直接宣告破產吧。”“對,不如重新注冊一家公司。”“現在有的資金可以轉移一部分過去。”“對,作為新公司的啟動資金還能撐一段時間。”“但我們可能不符合破產申請的條件。”“實在不行,就操作一下,先設法把公司賬戶裡的錢投資出去一部分。”“行,這件事我來辦。”“辦完後再處理破產申請的事,就這兩天,得抓緊時間。”
會議結束後,S公司的人開始著手實施這個計劃,
希望能借此機會脫身,畢竟以前也有過類似的情況。
誰知過了一個中午,又緊急召開了董事會,“公司的錢動不了了,”“不知道是哪個公司申請了財產保全。”“這下真是絕路了。”“完了,全完了。”
原本大家上午還打算奮力一搏,
現在卻都失去了鬥誌。
所有人都靜靜地坐在位子上,沒了上午的熱烈討論。
他們的臉色黯淡,各自沉浸在思緒中,但結局已成定局。
兩天後開庭,三十多起訴訟合並審理,
即便請了再多再優秀的律師,在原告確鑿的證據麵前,
沒有任何回旋的餘地。
僅僅審查證據就耗去了大半天的時間。
最終,下午三點,宣讀了判決結果,
S公司因嚴重侵犯他人財產權,被罰款六億八千萬美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聽到這個結果,S公司幾個打算前幾天乘飛機逃跑的法定代表人都垮了下來。